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内容摘要:

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 镇分管领导以及区安监局。 举报核实处理完毕, 村主任填写《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镇安办 评审、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 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校安委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 50— 1000 元不等的奖励。 奖励标准分五类: ( 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50 元至 100 元; ( 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100 元至 300 元; ( 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300 元至 500 元; ( 4)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 500 元至 1000 元; ( 5)未按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