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不超过 300元的经济处罚: (一) 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二) 未经许可私自带非本公司员工入住宿舍 、进入车间 ,造成 一般 后果 者 ; (三) 连续旷工达 2 个工作日以上 、一月内 旷 工累计达 4 个工作日以上或 一年内旷工累计达 8个工作日以上者; (四)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及声誉损失 3000元以内者; (五) 私自开启消防门 、乱动厂区或宿舍电力及设备、设施,造成 一般 后果的 ; (六) 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用电设施者 ; (七)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八)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九) 不服从主管领导、谩骂主管,无故谩骂执勤保安或工作人员对抗管理者; (十)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散发人性道德光辉 沉淀人类管理智慧 分享中人网共建中人网 (十一) 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 等 有效文件造成不良影响 者; (十二) 车辆、设备等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擅自操作者; (十三) 半年内受到 3次及以 上“警告”惩戒者; (十四)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情节较轻者; (十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公司惯例,情节较重者。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惩戒,同时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不低于 300元、不超过 3000元的经济处罚: (一) 连续旷工达 3 个工作日以上、一月内 旷 工累计达 6 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 12个工作日以上者; (二)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及声誉损失 超过 3000元 以上 者; (三) 在宿舍内聚众闹事,酗酒赌博,破坏宿舍正常休息秩序者; (四) 故意造成废品或劣质 品 、故意损毁公司财物造成 损失 超过 300元者; (五)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 及宿舍 者 ; (六) 在职 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七) 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 (八)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情节严重者; (九) 涂改报销单据或骗报差旅费不超过 1000元者; (十) 公司因生产需要,按规定要求员工加班 无正当理由 拒绝 者; (十一) 一年内受到 5次及以上“警告”惩戒,半年内受到 2次及以上“记过”惩戒者; (十二)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公司惯例,情节相当严重者。 第十四条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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