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部门负责人 总会计师 综合管理部 供销公司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电极跟班实验 实验负责人 总经 理 综合管理部 申报时间: 经过认可的加班申请应在加班前一天下午 5: 00前送至调 度室当班调度员 (各部、保卫处、供销 公司直接送 综合管理部 ) ; 每月 25日前调度室把审核过的《加班申请表》送至综合管理部 ( 25 日后的加班申请归入下个月) ; 综合管理部每月 25~30 日统计加班情况,并请示相关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的 职责 : a 审核加班的必要性。 不紧急可以缓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不安排加班 ; b 审核 加班 的原因。 正常工作时间消极 怠工未完成的工作应督促继续完成但不安排调休 也不 支付 加班工资。 c 检查加班的效果。 无效的加班应在加班申请上注明不安排调休也不 支付加班工资。 当班调度员 职责 : a 检查加班情况是否属实; b 准确核实加班的起止时间。 综合管理部职责: a 统计并汇报加班情况; b 根据批示 把加班处理结果通知各单位; c 督察加班情况。 对于虚报的加班 或者 时间不属实的加班经核实每次对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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