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标准,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紧急情况的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是具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岗位及周围环境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事故案例、安全防护 、应急处置措施。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调换岗位或离岗 1 年 以上重返岗位的人员要重新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与新进员工规定的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内容相同。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化教育培训计划。 选厂、采区各坑口、施工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教育室,并配齐培训教材、电教器材、黑板、桌椅等设备设施,做到培训有教案、学员有笔记、培训有记录。 新进员工的矿级安全教育由人劳科组织,安全办配合。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组织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 施工单位新进人员的矿级安全教育由所在矿区安全员负 5 责,车间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带班长负责。 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可采用集中培训或班前、班后会等形式,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结合岗位培训重点,保证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20学时。 培训要以安全生产实际应用知识为主,让员工(施工队从业人员)了解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明白进入工作场地前应做哪些预防工作,进入工作场地后应注意哪些事项,工作时哪些事情必须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交接班应重点交接的安全事项等。 培训内容要详细具体,让员工记得住、用得上。 新进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时间培训学习。 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72小时,其他 作业人员不少于 40小时,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指定一名老工人带领作业 4 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调换岗位的人员要进行相应时间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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