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内容摘要:

部门领导批准后可暂向库房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后交回库房。 1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1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 除消耗性劳保用品外,其他劳保用品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 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1耐用性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 应正确使用、应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 对损坏、无法使用和丢失劳保用品的必须立即更换或补领。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凡新招收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企管部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招收。 每次招收的新员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 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掌握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程》规定。 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组织进行拍片检查。 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用品物资部门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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