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销售方案商品房销售方案尚海阳光内容摘要:

房面积及价格表、《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汕头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 购房人预定商品住房后 10 日内签订预售 合同并付清房款及税费。 严格按照本方案申报的价格范围,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在 《 商品房销售方案 》 申报的调价幅度范围内进行自行销售。 我司将该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调价幅度定 正为 0,负 为 25﹪。 五、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我司以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推广 的《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汕 头市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在购房人签订《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签发上述两书,并认真按照《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有关规定做好保修服务工作。 该项目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 龙光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龙光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佳润 房地产有限公司 共同 承担。 住房节能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我们的设计依据是《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202OO6。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当地实施细则, 外 墙材种类 :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墙体)主要隔热材料采用聚苯乙烯挤塑泡沫板隔热;门窗为中空钢化玻璃 普通铝合金门 窗。 六、附件 1) 、商品住房项目发售计划申报表 2)、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3)、前 期物业服务合同 4)、 《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5)、 预订协议书范本 6)、 商品房屋销售面积表 7)、附件 《合作开发 42 街区项目协议书》 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佳润房地产有限公司 汕头市龙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0日 特别提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或 《商品房 现 售 备案回执 》的商品房, 不得进行 预(销) 售或变相预 (销) 售 ,不得进行认购或变相认购。 二、签署认购书前,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供买方查阅并作解答,买方可要求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 其补充协议式样文本作为认购书附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旧城改造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 商品房项目的《销售方案》、《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范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范本。 汕头市商品房认购书 卖方 :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号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买方 : 【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 号】【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 】: 第一条 买方自愿认购卖方开发建设的【现定名】【暂定名】 项目的第 栋 号房 (以下称“本房地产”), 用途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售测绘面积】【竣工测绘面积】。 第二条 本房地产总价款为 人民币 元。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第三条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贷款方式付款。 买方 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其余价款可以向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其他方式:。 以上各种付款方式对应的 具体约定: 第四条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签订 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称“ 买卖合同 ”)后, 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条 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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