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差错事故处理登记报告制度内容摘要:

,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登记报告 ,当事人或科主任发现者应立即向专业组长报告,尽快进行补救并 填写差错事故记录本,严重者及时报告,必要时报告院医疗部、院领导。 ,应该填写差错登记本,并注明处理结果。 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 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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