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监督机构人员参加开标会,开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4 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参加开标会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 3人。 开标时 ,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督机关代表、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由招 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以及 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若有报价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交货期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 承诺书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对开标内容作开标记录,唱标结束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投标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初审不合格的 ,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项目投标保证金的; (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签字盖章的; ( 3)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 (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资质要求的; ( 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顺序、格式及数量);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 1)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 4)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一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而谋取中标的; (五)《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应作废标处理的。 19.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组成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 上应在开标前委派及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四)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评标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 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相关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 审 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文件 、 投标保证金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 人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 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 审 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6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二)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 )编写评标报告。 22.评标及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1)投标货物的投标价、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件; ( 2)货物的性能、质量、产品供货方案及制造工艺的水平、科技含量; ( 3)货物的运营成本、寿命及备件供应; ( 4)货物的售后服 务; ( 5)其他认为有必要考虑的因素。 评标委员会按第 条所列各项因素综合评价每份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优选方案。 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撤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评标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7 和评分办法”。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5.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采购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二的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 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将重新组织招标。 26. 勘察现场 根据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F 中标及合同签订 27.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 3 日内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 招标人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办理。 28. 合同签订 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同时报台江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 疑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8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如须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取得采购人同意,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 该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保证金的约定金额及支付条件由双方在合同中按规定进行约定。 29. 交货 时间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含交货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完成货物的交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G 法律责任 30.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报采购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协商、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H 验收 31. 验收 榕 江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班班通”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08558237616 19 验收方式、标准 等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情况等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招标人有权委托专业检测部门对货物本身的性能进行检测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 履约能力考察 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中标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并出具相关考察报告,必要时可邀请监督管理机关参加。 32. 通知 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将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一经招标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 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真实性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真实。 在评审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I 质疑与投诉 34.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秘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质疑文件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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