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鼎控股三鼎控股资金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九条 三鼎控股总部及各下属子集团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为集团总部财务中心总监。 第十条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对外租用和借用银行账户。 第四章 资金计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三鼎控股各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合同等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第十二条 集团财务部汇总、审核总部及下属子集团上报的月度资金计划,报经集团总裁审批后核 准各单位次月用款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没有列入资金计划的项目,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予以付款。 如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必须提出预算外付款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未经上述批准,不得为没有资金计划的项目支付款项。 第五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四条 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五条 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 1) 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2) 各单位财务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3) 各下属子集团未经集团资金部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4) 集团资金部对各下属子集团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集团资金部每日对各下属子集团的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各下属子集团财务部每日必须上报集团资金部本单位的资金收支日报。 5) 各单位应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一是对应收账款的总额进行控制,明确下属子集团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最高比例,超过比例的异常情况由集团 资金 部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各单位财务部每月编制账龄分析表,将货款回收情况通报销售部门,及时采取催收措施;三是建立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 第十六条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理 1) 各单位应该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 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2) 集团资金部负责三鼎控股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应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3) 各单位出售、转让公司固定资产、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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