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2 页 共 3 页 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应由集团公司外派董事事先向本部报告,并按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在子公司法定决策机构上行使表决权。 5.子公司重大福利性的支出。 子公司重大福利性支出等重大敏感问题应在集团公司同意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条 实施重大投资决策的主导思想是:投资方向合理、投资规模适当、投资结果有效。 第三条 实施重大决策的原则是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民主化。 凡属重大决策,在决议前应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充 分发表意见。 决议时应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并得到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做出决定。 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经董事会授权,可由董事长召集相关董事先行决议,但应由下次董事会追认。 (二)科学化。 凡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的问题,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属集团公司本部直接决策的事项都应指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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