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裁床规章制度(共6篇)(精简版内容摘要:

分钟的灵活调整,此时间内属于正常上下班时间。 请各位员工注意。 第四章 请假、休假、放行 员工请假:须书面申请,半天以内由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确认签名同意,经厂长 /经理审批。 职员请假:半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确认签名同意,经厂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厂长或部门经理直接审批。 凡请假员工凭请假单到人事部开放行条。 计时员工、职员请假后月薪将按实际上班天数扣除请假工资、及当月全勤。 凡请假员工、职员请假满后上班要到人事部销假。 工厂会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休假,一般一个月休假为 2 天。 每月的 16 号和月底安排休假,如有特殊,工厂会根据生产计划另行调休。 员工上班时间如有事外出,须经得生产主管开具放行条证明,经部门主管批准方可下班。 员工如因生产货源不足,需下班的要由组长开出放行条证明,经部门主管批准方可下班。 员工离职须本部门主管签名(车间要有指导工签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由人事部开出离厂放行条,经厂长签 名,由保安负责跟踪离厂。 第五章 薪资、福利、奖励 计时员工:月薪 +全勤 +考核奖金。 计件员工:记件 +全勤 +考勤奖金。 每月 15— 18号统一发放上月工资,辞退、辞职的员工工资全部在本厂发放当月工资日期发放。 全月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无请假可享受全勤奖 50 元。 生活房租补贴:本厂员工包吃住,在外生活员工伙食补贴 300 元 /月,外出租房补贴 150 元 /月;主管级生活补贴 200 元 /月,外出租房补贴 150 元 /月。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安排、生产数量、质量达到标准的优秀员工将给予 50100 元奖励,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5 名。 全年获全勤奖、无处罚记录、在厂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年终奖励 200300 元,每年评选一次。 对公司生产建议提出改进方案,并经试用有明显效果(不含本职工作者)将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在厂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春节后在开工三天内回厂报到的员工,可报销普通来程车船费,由公司标准,在春节开工 1 个月后发放。 如工厂遭遇紧急情况,见义勇为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500— 1000 元。 1员工在工作时间由于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经治疗,可享受工伤待遇。 1加班时间超过 11: 00 给予夜餐补贴每人 5 元。 第六章 处罚 进出工厂、工作时间未带厂卡、将给予警告,三次后将每次罚款 5 元。 打卡后随便离岗的警告后如有再犯,一次罚款 5 元。 代人打卡一次罚款 20 元。 私自更换宿舍和床位每次罚款 10 元。 私自乱接电源、浪费水电、将给予警告,如有再犯每次罚款 10 元。 未经批准领外来人员进入车间或宿舍给予当事人罚款 20 元,值班保安罚款 20 元。 在工厂、宿舍有黄、赌、毒行为给予一次罚款 500— 1000 元,情节 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 在厂区宿舍高空抛物、倒水、危害公共安全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 不听从安排、顶撞、威胁管理人员,给予罚款 50— 1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不计工资。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罢工给予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并辞退不计工资。 故意损坏工厂设备、设施、工厂物品的照价赔偿,并罚款 100 元。 1全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60 分钟者按一分钟一元罚款计算。 1旷工半天罚款 30 元,不加班一次罚款 20 元。 1非紧急情况使用灭火装置罚款 20 元。 1在生产车间吸烟者,一次罚款 50 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厂者罚款 20 元。 1用工厂设备,原材料加工私人物品的,除扣回成本费并罚款 100 元。 1盗窃工厂、工人财物者,给予辞退不计工资,并按原价偷一罚十处理,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1补办饭卡按补办天数收费,补办工作证收工本费 5 元。 补办考勤卡收工本费 10 元。 第七章 辞工、辞退 员工辞职需提前 30 天书面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经厂长主管以上辞职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所有辞职人员要填写离职申请书。 辞职和辞退人员在 离岗时一定要办理好交接手续方可离职,不可久住工厂。 离职人员如工资须代领的要到人事部开出代领条,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不支付工资。 如员工不合格,违反规章制度,技术差,首先可调动工作岗位,如需辞退人员,普通员工由部门主管书面通知,经厂长审批交人事部办理手续,管理员由厂长或总经理直接书面通知人事部办理手续。 第八章 晋升、招聘制度 凡各部需要招聘人员必须填写人员申请单交人事部经厂长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招聘(车位工根据实际情况招聘无需申请)。 招聘普通员工由组长考试,经主管审批方可办理入厂手 续,招聘管理员由主管考试,经厂长或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晋升:工厂招聘人员,在职员工可向主管或厂长提出应聘,经考试合格,由总经理审批,调动岗位。 所有的各部门人员定下来后,未经上司同意,一律不许私调组或到其他部门上班,否则公司有权将不结算任何工资。 第九章 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床位一经分配,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床位。 房门钥匙自行配备,离厂时要交人事部。 非本厂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入住本厂宿舍,本厂员工亲属到访需入住宿舍的,由本厂员工向行政部书面申请,经行政经理或厂长批准,方可入住, 入住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入住时要交入住人的身份证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请节约用水、用电。 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不得私自乱接电源,无火灾时禁用灭火装置。 宿舍内请不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行负责。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无明显责任人,由全房人员分摊费用。 不得在宿舍生火煮饭,不得在宿舍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对宿舍人员进行调动,员工需配合。 第十章 保安岗位责任制度 着装要整齐,精神饱满,礼貌待人,坚持原则。 上班时间,拒绝私访,特别推销人员,公事访 的,须说明访问对象、事宜,请示相关人员后,并进行登记。 应聘人员要进行登记,并告诉应聘地点和负责人。 维护工厂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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