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阳光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管理办法,按投资企业组织形式和中国阳光公司持股比例分别确定: 1.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全额上交。 该子公司如需追加投资,由中国阳光董事会决定; 2.控股子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但中国阳光的派出董事应以中国阳光董事会的决策意向为准,在主动征询其它股东意见的基础出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力争通过,从而充分体现中国阳光作为大股东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3.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参股。x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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