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四条 下列人员的档案不在公司统一管理之列: 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由集团管理的领导人员; 与公司本部签订一年以下(不含一年)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聘用的社会独立董事; 公司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第五条 公司新聘员工试用期满,自收到公司开具的转正通知书后按公司要求将档案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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