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内容摘要:

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一)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乙方未予清偿的; (二)发生本合同第三条第八款所述情形,乙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 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二、 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甲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第七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人,并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方面的争议。 (二) 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乙方同意 ,乙方仍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 5 责任: 1.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2.甲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的。 (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将抵押物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 (三)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估价、登记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甲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五)甲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抵押权的行 使。 (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 1.抵押物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2.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七)对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八)如果甲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 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担保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九条 甲方承诺 (一)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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