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专职监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四) 在 监事会 会议中, 向 监事 会提供 可 用于决策的 公司信息 (五) 协助 监事会主席 组织和领导 监事会 日常工作 (六) 如发现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 专职监事 认为必要时,可向 监事会主席提议,并由 监事会 主席组织召开 监事会 临时会议,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 , 专职监事 可向 监事会 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七) 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且认为 必要时 , 可以 提请监事会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协助其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 专职监事 的义务: (一) 公司 专职监事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二) 专职监事 应当认真履行 本制度所规定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 专职监事 应 确保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应提供 专职监事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 专职监事 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第八条 专职监事 行使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 专职监事 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九条 公司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 专职监事 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一) 公司 股东大会或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专职监事 候选人, 并 经股 东大会选举决定 专职监事 工作制度 第 4 页共 5页 (二) 专职监事 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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