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内容摘要: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和补充。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招标采购单位) 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采购单位) 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 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 (招标采购单位) 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 DAHZ2020007 号 17 第 17 页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投标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 的澄清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 DAHZ2020007 号 18 第 18 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采购单位) 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中标备选人,由采购人依法选定中标人。 ,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缺漏或实际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六、质疑 28. 如果投标人 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 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 惠州市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 DAHZ2020007 号 19 第 19 页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商务、技术部份权重为 80%,价格部份权重为 20%。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 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 《政府采购法》 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 5 位评委组成,包括 :用户代表 1 人和专家 4 人。 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 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 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 初审 初步审查表 (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初步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A投标 人 B投标人 C投标人 1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 2 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3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 5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6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7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 投标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 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超过预算而采购人能支付的 10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11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满足“★”条款的要求 12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结 论 (二)比较与评价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 DAHZ2020007 号 20 第 20 页 ( 满分 80 分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 ( 36分) 12 项目实施 方案(从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比较) 制定了详细检测分析服务方案,方案完备 、思路清晰,人员结构合理,工作内容切实可行 得 9~ 12 分; 制定了检测分析服务方案,方案较完备 、 思路较清晰,人员结构较合理,工作内容可行性一般 得 5~ 8 分; 检测分析服务方案有涉及,方案一般 、思路混乱,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内容可行性较差 得 1~ 4 分。 8 工作内容、质量控制 工作内容涵盖全部要求 ,有技术力量确保工作质量,能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检测详细质控报告 得 6~8 分; 工作内容基本涵盖要求,技术力量一般,能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检测质控报告 得 3~5 分; 工作内容无法满足要求,技术力量薄弱,不能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检测质控报告 得 1~ 2 分。 ( 须 提供 检测质控报告 复印件 ) 2 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 工作时 间及进度安排具体、合理、清晰 得 2 分; 工作时间及进度安排较混乱,可行性不强 得 1 分; 无工作时间及进度计划,不得分。 2 合理化的建议 能提出利于工作有效进行的建议 得 2 分; 提出的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 得 1 分; 不能提出有效建议 ,不得分。 6 技术能力情况 投标人获得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认定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合格单位,或 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 CNAS),或者 投标人的实验室进入 省 农业 类 重点实验室 名单,每获得一项得 2分,最高得 6分。 (提供相关证书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6 内部管理制度 对比投标人 所建立的 内部保密相关制度体系, 优得 4~ 6分,良得 2~ 3分,一般得 1分。 财务状况 ( 6分) 6 对比投标人 2020年、 2020年财务状况,优得 4~ 6分,良得 2~ 3分,一般得 1分; 说明:提供 2020年、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同等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 DAHZ2020007 号 21 第 21 页 信 誉 ( 5分) 5 对投标人的信誉、所获奖励证书等情况;优 得 5分, 良 得 3分,一般 得 1分。 (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有相关省级政府奖,则为优) 业 绩 ( 14分) 14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 2020年至今完成代表性相关 土壤及农产品污染 检测 工作,获得 相关 奖励 或 主持过同类项目 业绩的数量、金额,对比所有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优 9~ 14分,良 4~ 8分,一般 1~ 3分。 注 :(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 无提供这些证明文件不得分。 原件备查) 服 务 (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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