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暂行规定内容摘要:

位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或者符合免试条 11 件。 (三)教学基本要求 近五年来必须系统主讲过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除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的科研型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外,其他教师申报教授岗位,均必须每年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 ,否则不能申报,其中,对基础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的要求从 2020年起执行,对科研型教师的要求从 2020年起执行。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的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1.基础教学型岗位的教师: 教学工作量达到 1600 学时,或平均 320 学时 /学年,其中课堂授课不少于 2/3。 2. 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的教师 :教学工作量达到 1067 学时,或平均 213学时 /学年。 3. 科研型岗位的教师 :教学工作量达到 533 学时及以上,或平均 107 学时/学年。 教学工作量的减免见第八十三条(下同)。 (四)科研基本要求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 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有明确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并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完成学校额定的科研工作量;基本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根据需要作为指导教师培养指导过一届合格硕士生 (无硕士点学科此项可不要求 )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卓著。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应满足条件组合一,或条件组合二,或条件组合三,或条件组合四,或条件组合五,或条件组合六,或条件组合七 ): 1.条件组合一 必备条件一 :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及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科研型、教学科研型教师 7 篇及以上,基础教学 型教师 6 篇及以上(科研型、教学科研型的理工、经济及管理类教师必须在外文学术期刊或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外文论文 1 篇及以上,下同),或至少有 3 篇被 SCI、 EI、 ISTP、 SSCI、AHCI 收录或者至少有 4 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 科研型教师至少有 3 篇论文被 SCI、 EI、 ISTP 收录 ( ISTP、 SSCI、AHCI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等仅限管理、经济、人文及艺术学科,下同)。 必备条件二( 应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 1)外语、体育、音乐及 军事教师,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 (教研 )课题; ( 2)其他教师均必须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 (教研 )项目,并且该项目到校经费分别达到:人文社科类 万元及以上,基础课与艺术类 1 万元及以上,经济类 ,管理类 2 万元及以上,其他 5 万元及以上; ( 3)主持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1 项或省级一般科研项目 2 项或部级科研项目1 项(省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的第 2 名或省级教学或科研三等奖的第 1 名可折算主持 1 项省级一般科研项目 ) ; ( 4)国家奖的前五名或省级一等奖的前三名或省级二等奖的第 1 名; 12 ( 5)累计主持科研项目(包 括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达到 100 万元(不含硬件费,其中,管理学科按 50%执行,经济、艺术、建筑学按 40%执行,人文社科与其他基础课教师按 20%执行); ( 6)主持纵向科研项目累计经费 50 万及以上(不含硬件费,其中,管理学科按 50%执行,经济、艺术、建筑学按 40%执行,人文社科与其他基础课教师按 20%执行); ( 7)以武汉理工大学作为主持单位承担的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经费至少 200 万元)、国家 863 计划目标导向类专 题课题或重大 /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或重点项目课题、国家“ 973”课题、教育部及以上创新团队(群体)等项目的前三名(不含课题子项目,以项目任务书的排序为准);或国家教学团队的前三名。 已作为科研必备条件使用了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或获奖,不得在选择条件中重复选择。 选择条件 (应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 1)出版 1 部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国家“十 五”、“十一 五”规划教材,个人撰写 10万字及以上 (基础教学型教师含普通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 ( 2)近五年科研课题到校款: 30 万元及以上(不含硬件费,其 中,管理学科按 50%执行,经济、艺术、建筑学按 40%执行,人文社科与其他基础课教师按 20%执行);科研型教师,按本条相应数量规定的 200%执行; ( 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教学成果、教材奖二等奖 1 项及以上或三等奖2 项及以上; (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2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2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5)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团队或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前五名、省级科研或教学团队前三名。 2.条件组合二 必备条件 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7 篇及以上,且至少有 3 篇论文被 SCI、 EI、 ISTP、 SSCI、 AHCI 收录或者至少有 4 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 ( ISTP、 SSCI、 AHCI 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等仅限管理经济、人文及艺术学科,下同)。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 (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名, 或 2 项二等奖的第一名; ( 3)作为第一负责人,已承担两项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3 ( 4)已到校单项科研经费 8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 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3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4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4 项,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3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6)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团队或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前五名;省级科研或教学团队前三名。 3.条件组合三 必备条件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7 篇及以上,且论文至少 3 篇被 SCI、 EI、 ISTP、 SSCI、 AHCI 收录或者至少 4 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 ( ISTP、 SSCI、 AHCI 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等仅限管理经济、人文及艺术学科,下同)。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 2 条): (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九名,或二等奖的前七名; (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 ( 3)作为第一负责人,已承担两项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4)已到校单项科研经费 4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 ( 5)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组的前五名,或省级精品(优质)课程建设组的前三名。 (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2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2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条件组合四(基础教学型教师) 必备条件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及以上。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 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 ( 2)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名,或 2 项二等奖的第一名; ( 3)获国家级教材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编。 ( 4)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团队或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前五名、省级科研或教学团队前三名。 5.条件组合五(基础教学型教师) 必备条件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及以上。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 2 条): (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九名,或二等奖前七名; ( 2)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或 2 项二等奖的第二名; ( 3)获国家级教材优秀奖的主编; 14 ( 4)出版学术专著 2 部; ( 5)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组的前五名,或省级精品(优质)课程建设组的前三名。 6.条件组合六(从事校办产业和科技开发的教师) 必备条件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及以上。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1)所负责的企业连续三年年人均上交学校财务 20万元及以上; ( 2)已到校单项科研经费 100 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近 5 年累计到校科研经费 200 万元及以上; ( 3)以第一 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4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5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其中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4 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条件组合七 必备条件一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 篇及以上。 必备条件二 :同第二十条条件组合一(略)。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1)近五年到校并分解到个人的科研经费 240 万元及以上,或所主持的项目单项到校科研经费 120 万元及以上; (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5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6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6 项,专利均在有效期 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5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二十一条 破格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岗位 对于在人才培养、学科和基地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教师,可不受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等条件的限制,申请或推荐破格申报高级岗位。 或虽符合正常申报条件,但所在单位岗位已满,可按破格条件进行破格申报。 第二十二条 破格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的条件 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经考核表明具有履行副教授(副研究员)职责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 件: (一)学历及资历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讲师 3 年及以上。 (二)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 1 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技术进行专业实践,高级岗位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或者符合免试条件。 (三)教学基本要求 不同类型的教师对照正常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的教学条件。 (四)科研基本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方向并完成学校额定的科研工作量,基本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无硕士点学科除外 )。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工 作具体要求如下 (应满足条件组合一或条件组合二或 15 条件组合三 ): 1.条件组合一 必备条件 :理工科教师(含管理、经济学科,下同)被 SCI、 EI、 ISTP(仅限管理、经济类教师使用,下同)收录 3 篇及以上;文科教师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及以上,或被 SSCI、 AHCI 收录 3 篇及以上或者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 4 篇及以上;理工科教师和文科教师均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 选择条件 (应具备下列任意一条 ): ( 1)出版 1 部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国家“十 五”、“十一 五”规划教材,个人撰写 10 万字及以上; ( 2)近五年科研课题到校款: 30 万元及以上(不含硬件费的个人分解经费,其中,管理学科按 50%执行,经济、艺术、建筑学按 40%执行,人文社科与其他基础课教师按 20%执行,下同);科研型教师,按本条相应数量规定的 200%执行。 ( 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教学成果、教材奖二等奖 1 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 (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2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其中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2 种及以上,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 社会效益。 2.条件组合二 必备条件 :在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 4 篇及以上,且主持 1 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任意 2 条): (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 (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五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或 2 项三等奖的第二名; ( 3)已到校单项科研经费 40 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 80 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二名; ( 4)近五年累计实到校科研经费 80万元及以上; ( 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了发明专利 2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其中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或作为软件的第一开发人经国家版权局登记软件 2 种及以上,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6)国家级科研或教学团队或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前七名、省级科研或教学团队前五名。 3.条件组合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