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流程图内容摘要: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 “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若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在执行流程的同时,执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流程》。 )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 运输科、法规科审核 ( 5 个工作日内) 分管所长批准 ( 4 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许可申请人申请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 ,应当组织听证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 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16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许可流程图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班 线 经 营 申 请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可行性报告; 客运线路和站点方案; 与所申请客运线路类别相适应的自有营运客车的证明材料,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拟投入的车辆承诺书; 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初次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并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需要提供上述第 10 项材料;如申请人为已获得道路客运相关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初次申请班线经营或已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需提供 上 述 全 部 材料。 )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当场或 5个工作日 内) 运输科、法规科审核 ( 5 个工作日内) 分管所长批准 ( 4 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 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许可申请 人申请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 ,应当组织听证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 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17 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运行流程图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许可 运行流程图 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许可流程图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运力新增指标或政府收回的出租车经 营权指标,依照我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办法,制订运力投放具体方案。 通过拍卖或招标形式确定出租车经营者。 为中标的出租车经营者办理车辆营运相关手续。 对申请从事出租车经营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运管所审批。 18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转让、过户运行流程图 ( 1)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流程图 ( 2)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过户流程图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流程图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运力新增指标或政府收回的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依照我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办法,制订运力投放具体方案。 通过拍卖或招标形式确定出租车经营者。 为中标的出租车经营者 办理车辆营运相关手续。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资料 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件并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需要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 19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更新、过户、转籍、新增流程图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新增、更新流程图 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停业、歇业流程图 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 求的,受理申请。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件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需要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 城市公交客运 经营者停(歇)业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 原许可机关 申请。 原许可机关对经营者停(歇)业申请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 不予同意的,告知理由。 予以同意的,办理停(歇)业手续。 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将相关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相关证件交回原许可机关。 20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增、过户、注销运行流程图 不 符合要求 运管费征收、管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规 定材料 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直接办理 规费缴纳义务人携带《道路运输证》到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窗口工作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 合 免缴 条 件的,办理免缴证 属于正常缴费情形的,确定应缴纳的规费数额;若属逾期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属于减征对象的,告知当事人办理减征手续 接受缴费义务人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上缴 出具规费缴讫凭证,并交付当事人 21 道路运输违章行为强制运行流程图 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对 车辆 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 车辆无道 路 运输 证 从事 道 路运 输 经营活动,或 者 超出 道 路运 输 证标 明 的经 营 范围 运 输危 险 货物的。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 管 理 规定》 后拒不接受处罚的或客运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 道路运政 机 构对 道 路运 输 违法 行 为作 出 行政 处 罚时,应责令 违 法行 为 当事 人 立即 改 正或 限 期改正。 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 在实施道 路 运输 监 督检 查 过程中,发现 专 用车 辆 有超 载 行为 且 具备 安 全卸 载 和储 存 条件的。 在实施道 路 运输 监 督检 查 过程中,发现 客 运车 辆 有超 载 行为的 暂扣车辆 报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 中止车辆运行。 送达《道路 运 输管 理 行政 强 制措 施 凭证》,告知 当 事人 享 有行 政复议 和 诉讼权。 送达《中止车辆 运 行 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 送达《道路运输证暂扣凭证》。 暂扣道路运输牌证。 立 即 予以制止,装 载 符合 标 准后 方 可放行。 要求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到具备所运输危险货物储存条件的场所卸货。 立即予以制止,并 采 取相 应 措施 安 排旅 客 改乘。 送达《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送达《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待接受处罚后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返还暂扣物品。 符合标准后予以放行。 22 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流程图 执法人员应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告知检查事由及内容 符合规定的予以放行 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信息,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 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交通部 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并送达《交通行政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符合行政强制条件的进入行政强制程序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执法人员应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告知检查事由及内容。 符合规定的予以放行 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信息,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 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并送达《交通行政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符合行政强制条件的进入行政强制程序。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23 对运输市场各类投诉受理、答复、调解流程图 各职能部门将处理结果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结束 对各类人民来信、来电、来访进行受理、登记 递交所 长批示 根据所 长批示转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各职能部门通过调查、了解,形成处理意见,并与投诉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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