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工程内容摘要:

其投标将被否决。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要求见前附表第 3款规定。 ,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 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 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9 (b) 投 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 (c) 因 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 )签署合同协议;或 ( )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d) 投 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正 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要求页签。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每位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经济和技术分开装订成册。 经济标书仅包含报价和报价分析内容,其它内容按招标文件第I卷投标须知 条要求分别装订到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书中。 技术标书、图纸、文字说明中均不应出现任何有关报价的内容,如出现则投标文件按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处理。 投标书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 7 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 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 打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投标书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 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图纸的整理: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 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 1 开始打印页号。 4. 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包封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共 6 包、独 自分开): ( 1)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本)、资格审查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 2)资格审查文件副本( 5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 3)技术标书(必须有未写报价的投标函)正本( 1 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和投标保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10 证金收据复印件一起包封为一包; ( 4)技术标书副本( 5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 5)经济标书(必须有写明报价的投标函)正本( 1 本)、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 6)经济标书副本( 5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包封都应: (a) 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 地址; (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i) 项目(填入监理项目名称); (ii) 前不得开封(技术标填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日期及时间,经济标填“经济标开标前”)。 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7款、第 8 款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可以通过发放本须知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6家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 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 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按照本须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根据本须知 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开标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 审查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和经济标投标文件)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11 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在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 9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第一次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若非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须另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第一次开标规定时间前 签名报到,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在第二次开标时(即开经济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招标人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 款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投标人的名称、总监、投标撤回书、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 第一次开标时宣布;投标总额将在第二次开标公布。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 、。 本项目的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能重复。 投标人须提交上述内容的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三)。 中标后,合同澄清前,招标人将核实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有无重复。 若有重复,将做以下处理: ( 1)要求更换该项目重复总监代表。 ( 2)依据合同条款 进行扣罚。 ( 3)依据业主诚信评分管理办法纳入 业主的诚信评分。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 标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对每份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支持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 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除了标书清单报价,招标人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将严格按照经招标人招标机构审查批准的《评标办法》执行。 在评价与比较 时,评标专家将按照《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 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6. 授予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的形 式通知中标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其投标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按核准后价格作为中标价。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 款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监理单位总经理须在双方合同签订之前前往业主管理部门进行中标项目管理的陈述,若经业主催促 1 次后仍未能前往陈述,业主有权对其诚信分进行扣分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在招标人按以下原则核定中标人的投标 价后,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若投标函大写金额与监理服务费用组成表中的合计值金额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调整中标价,确定合同价。 当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原报价,中标价按修正后的报价;当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原报价,中标价按原报价。 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处理原则:当差额大于 10万元时,按比例调整修正到监理服务费用组成表中各项目的单价中;当差额小于 10万元(含 10万元)时,在缺陷责任期服务费中调整。 履约保证金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14 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则该银行保函开立行应为具备 SWIFT系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13 统(国际系统)的银行,开立行使用 SWIFT系统回复验证行的保函验证。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合同生效 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 生效。 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质量、安全检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广州市 轨道交通 十四 号线 一期、二十一号线轨道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文件 14 第Ⅱ卷 合同条件 (另册 ) 15 第Ⅲ卷 投标文件格式 16 1 投 标文件内容 监理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目录 一.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 (含地铁、轻轨 )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上述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 158 号”执行) 、投标人须在技术标开标前 10 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G 库) 诚信评分”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 30 分 的投标人 (详见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G 库) 诚信排行” )。 已进入“ 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G 库) ”,但投标人不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公布的最新的 “ 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G 库) 诚信排行” 名单内的,该投标人诚信排行分数按 30 分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详见附件三)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 A类 IC 卡)”(诚信档案必须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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