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内容摘要:
(一)未列入年度扶贫项目计划的。 (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原始凭证,或提供的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资金,擅自改变项目规划或实施方案的; (四)扶贫项目 主管部门未出具审查意见的; (五)存在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 (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八)其它不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的。 第三章 凭证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财政部门要统一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审批单》,审批单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文号、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拨款金额、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等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款时须按照统一要求据实填 写,财政部门方可拨款。 第十五条 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报账的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审批单》,并如实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资料和凭证原件: (一)项目立项书(或项目资金文件); (二)项目实施计划书(或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 (四)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算书; (五)政府采购合同或协议; (六)项目公示公告书; (七)支付原材料、技工工资原始凭证; (八)现金补助兑现登记表(包括农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补助金额 、银行支付凭证,现金补助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 (九)物化补助兑现登记表(包括农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须由领取人、经办人、监督人签字); (十)项目验收报告书(包括项目现场检查记录及验收意见); (十一)工程款税务发票; (十二)“一事一议”相关资料;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条 县级财政部门须严格审核报账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台账,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辅助账,并对报账的原始凭证复印留存,以 备查验。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县级财政部门、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共同做好报账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以及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市(州)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十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县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报账情况,会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将项目、资金 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准确反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过程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2020年 11月 8 日印发的《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 川财农〔 2020〕 308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 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 川办发 [2020]53 号 2020 年 6 月 24 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大量支农项目在农村实施,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粮食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但这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支农项目没有很好地调 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程度很低;农民建设项目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产权不明晰、管护责任不清楚,项目的长期效益难以发挥;农民出资出劳没有很好地落实,造成部分项目“缩水”;有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贻误农时。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发挥支农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民办公助推动项目实施,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支农项目建设机制,充分体现农民主体地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民办公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机制。 我省是农业大省,但不是农业强省。 农业基础仍然脆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但是与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推行民办公助方式,建立在政府积极支持引导下,国家、农户、社会多元化投入,共同推进支农项目建设的新机制,是现阶段完善农业投入方式,解决农业农村投入不足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民办公助有利于加快农村民主管理进程。 通过推行民办公助方式,推进完善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促进乡村政权组织转变职能,密切干群关系,为 支农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组织经营主体地位,扩大农民的参与和受益范围,激发调动农民民主议事、定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民主管理进程。 (三)民办公助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支农项目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3212”工作重点,通过推行民办公助方式,赋予民办公助新的内涵,增添民办公助新的措施,加快推进支农项目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正确把握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 要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统一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支农项目建设。 (二)农民主体。 要突出农民是项目的直接受益主体、自愿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支农项目为切入点,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推行民办公助。 包括农户、大户自建项目,联户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 社建设项目,村组集体或联村联组建设项目等。 (三)竞争立项。 要引入竞争立项机制,对项目方案、机制创新、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资金监管及以往项目建设管护、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尤其是对农民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得力的地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项目优先给予支农项目资金的支持。 (四)公开透明。 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机制制度科学化、项目申报真实化、资金管理精细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界定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范围标 准 (一)适用范围。 除基本建设和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凡以农民自愿的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民为直接受益对象,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导的支农项目,都应该积极推行民办公助方式。 主要包括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渠系(含支渠、斗渠、农渠、毛渠)、节水灌溉、蓄水池、囤水田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户用沼气、安全饮水等小型农村公益设施,村组道路、畜禽圈舍、生产便道、山粪池等小型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种子、苗木、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新建、改建、扩建、风貌改造等民居建设补助和农村新型 社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二)资金来源。 在政府补助的支农项目资金引导下,激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鼓励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捐赠赞助,形成支农项目的稳定投入机制。 在资金使用中,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形式资金合力,实现整体打造,提高使用绩效。 (三)补助标准。 中央和省对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由县级政府根据项目类别、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建设规模、物价因素和农民出资出劳等情况,按照单位造价的 一定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解决项目建设所需材料、工具、机械租赁、外聘技工工资等直接工程支出。 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型农村公益设施和小型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单位造价的50%;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价格的 40%;扶贫资金的补助标准可在上述对应补助比例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单位造价的 70%。 (四)补助方式。 支农项目补助资金主要以货币方式兑现,要按照项目资金规定的补助标准和支持环节进行补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材料、工具、农业生产资料等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采购。 四、切实加强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操作管理 (一)项目申报。 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规划,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做好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补助政策的透明度,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 要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对工程建设内容、自愿出资出劳数量、建设方式等,由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审议,全体村民决议。 坚决不办群众不愿办、不参与办、不能办的事。 要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的原则,在项目区 85%以上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下而上逐级申报。 (二)项目审查。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乡镇政府应重点审查项目申报是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过项目区农民同意或民主议事通过;民主议事过程是否规范,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等资料是否齐备;申报项目的村组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 市( 州)、县(市、区)政府应重点审查项目立项、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规划,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项目布局是否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真实、合理;项目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是否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是否达标。 省上将建立竞争立项机制,严格项目审查,实行综合评定,确定补助项目。 (三)项目实施。 方案经批准后,要严格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要加强宣传动员,调动农民积极性,自愿出资出劳,参与项目建设。 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农民自行建设、招标( 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 县、乡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要实行公告公示,及时将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物资领用、出资出劳等情况在受益区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验收过程必须有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 验收结束要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代表签字同意。 验收报告是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的一项重要 依据。 县、乡要建立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物资领用发放、项目资金申请及兑付等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五)资金管理。 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实行村民自治监督,成立 35 人的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资金筹集体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采取民办公助方式的支农项目资金原则上实行县级报帐制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实行先建后补,可以预拨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探索以“一折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受益农户。 要加强对村民出资、 村组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必须经过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报村委会批准后,方可支付。 市、县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资金用于支农项目勘测、规划、设计、论证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六)项目管护。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支农项目形成的资产,要明晰产权,归项目主体所有。 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其产权归个人所有。 建设项目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量化到成员账户。 村组集体或联村建设项目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分别纳入村组集体经济 账内核算,其产权归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项目主体可以负责日常管护,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让项目发挥应有的效能,使农民长期受益。 五、强化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共同推行民办公助方式,加快推进支农项目建设。 市(州。平昌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
相关推荐
kcal/kmol) Ht( kJ/kmol) 放热: CO +H2O=CO2+H2 ( 1) △H1= (∑ Hi)始 ( ∑ Hi) 末 =+++ =Q1= ( ) = O2 + 2H2= 2 H2O ( 2) Q2=△ H2=( ∑ ni Hi) 始 - (∑ ni Hi) 末 = 气体共放热: Q=Q1+Q2=+= 气体吸热 Q3: 根据《物理化学》知 CO, H2, H2O, CO2,
136.一种多媒体信息编码算法 137.利用多媒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38.《 》 课程多媒体课件的设计与实现 139.交互式多媒体远程教学软件设计中的关键技术分析 (十 一 )算法分析与设计方面课题 140.一种高效的排序算法 141.对排序算法的改进 142. 对数值微分算法的改进 143.图形裁剪算法的改进 144.立体感图形算法设计与实现 145.对非线性方程求根算法的改进
级标题处。 五、 名词、名称 科技名词术语及设备、元件的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中规定的术语或名称。 标准中未规定的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或名称。 一些特殊名词或新名词应在适当位置加以说明或注解。 采用英语缩写词时,除本行业广泛应用的通用缩写词外,文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应该用括号注明英文全文。 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 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方案; 四、制定 公司的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和 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 五、制定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 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工程和田间工程,管道引水灌溉工程 1 处及田间配套 1500 亩,机井更新改造工程 83眼及输水管道,建设滴灌工程 1 处,面积 4250 亩。 建设目标 在规划期内通过对现有水利工程的挖潜改造,使现状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由 万 m3,增加到许可用水量 万 m3。 水源工程的供水保证率由现状不足 70%提高到 75%。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