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巴灵蔬菜种植种植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方案; 四、制定 公司的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和 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 五、制定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 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的职权 一、决定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和经营机构; 二、决定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和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经理有股东会聘任和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执行监事,执行监事由徐光菊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监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五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依 法经审核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告以及附属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7 二、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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