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结本人xxx内容摘要:

可以全部填报,但评价时,仍只能记在一个方面(一个条件)的得分。 并且超出部分的成绩不能抵扣别的项目和条件的失分。 例如,某人在申报副研究馆员时,教学培训方面有两项内容符合标准,但在专业管理方面,《评价条件》要求起草法规等 5 项以上,而申报人只起草过 3 项。 申报人打算用教学培训的超出部分成绩,抵扣专业管理方面的不足,这是不允许的。 对于单项条件不合格,但是各方面都做了工作,又取得部分成 绩的,如何评价呢。 例如:《评价条件》对副研究馆员标准要求是:起草文件 5 篇以上,带学生实习一个月以上,主管档案工作 3 年以上,主持审定过档案编研等等。 假设申报者在任馆员期间实际起草过 4 篇文件;带学生实习两周,主管单位档案工作 2 年半,没有主持审定过档案编研,但参与了某项档案编研。 所以,严格的对照 4 条,从量上讲,没有一条是完全符合标准的。 但是《评价条件》是一个综合的评价体系,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也是从四个方面综合评判的。 假设:每个方面以 1 分为计的话, 2 分以上算及格,那么,该申报者四个方面的分数加起来,也 还在 2 分以上。 所以作为申报者,对于自己做过的任何一项工作,取得的任何一项成绩,不应够不上标准就随意放弃。 问题八: 如何理解《评价条件》对工作业绩的要求。 解答:《评价条件》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申报者在工作业绩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在档案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二是在档案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三是获得先进称号的。 作为评审专家如何评估申报者的工作业绩,主要是依据申报者的“个人专业工作总结 ”和其他申报材料。 所以,申报者必须认真对照评价标准,撰写 “个人专业工作总结 ”,档案的专业工作总结一定要具体化,如果是从事档案管理的,要详细介绍自己所管档案数量、种类,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的数量;采用什么样技术和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过哪些疑难问题等等。 如果从事行政管理,要介绍管理的对象、内容、取得哪些成效,有哪些成功案例等等。 关于先进称号:一种是个人的,一种是集体的,对于集体获得的先进称号,只限于该单位的负责人或主持者,申报时可以计入业绩。 先进称号一般只限于档案系统或党委政府颁发的,如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或 “劳模 ”等。 其他系统或行业颁发的先进称号,如 “绿化 ”、 “卫生 ”、“社区文明 ”等先进称号,一般不作为档案专业业绩评价的条件。 问题九: 对申报高级职称论文、著作有哪些要求。 解答: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 项以上: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档案学术论文3 篇以上(每篇论文 3000 字以上) , 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不少于 2 篇,并公开出版具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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