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汽车工业公司营销系统培训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专家讲授、角色扮演等。 第十七条 除每年定期举行的销售业务员培训外,销售公司每年根据业务状况组织不定期的在职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公司的发展和业务员状况进行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公司内勤人员在 职培训为不定期培训,由内务部根据业务状况和内勤的具体需求而定。 第十九条 专项培训指销售公司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或送到专门的教育机构,从事脱产或半脱产的学习。 第二十条 专项培训为不定期培训,苏州 x 公司或销售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人员状况,组织进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专项培训的内容包括: 社会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 MBA 班; 其他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经销商培训每年进行两次,一次是针对销售能力提升的培训,一次为针对经营理念提升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 针对销售能力提升的经销商培训内容包括: 销售技能的培训; 新产品知识的培训;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9 页 公司 相关政策的培训; 市场营销动态的培训; 汽车行业知识的培训; 相关商业知识的培训; 内部经验交流; 其他与销售有关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 针对经营理念提升的经销商培训主要在每年年终经销商大会召开时进行。 主要内容为外部专家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讲授和研讨。 第四章 培训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销售公司市场管理部负责组织销售公司业务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二十六条 销售公司内务部负责组织销售公司内务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二十七条 培训组织部门应依据培训计划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培训设备的准备、教材的印刷与分发等。 第二十八条 各项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培训组织部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各项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部门应组织相应的考查,考查方式由培训讲师确定和监督执行,并由培训讲师做出评价。 第三十条 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三十一条 培训考试的成绩、。x汽车工业公司营销系统培训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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