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 第三条 危险品的报废处理 24 危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同意回收。 危险品报废处理,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报请经营部共同处理,严禁随一般垃圾运出。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令。 要经常地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以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 25 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第二条 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绩受奖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凡新上岗工作的施工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 临时工、实习生等)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现场上岗操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 公司厂务部会同安全部进行的进入各单位工程或车间、部门的一级教育。 内容如下: ⑴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⑵ 应执行的安全生产工具的各项规章制度; ⑶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 一般安全技术和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教训。 单位工程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进行的入场二级教育 内容如下: ⑴ 本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及危险性作业项目; ⑵ 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⑶ 正确使用个人 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员会同班组进行的三级教育。 内容如下: ⑴ 本班组安全施工情况,工作性质及容易发生事故或有害有毒的地方; ⑵ 操作岗位安全注意事项; 26 ⑶ 工器具的安全操作方法的实践辅导; ⑷ 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四条 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具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新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五条 特殊工种,如:电气起重及机械操作、焊接、架子工、车辆驾驶员等,必须是受过专门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专业有权部门考核,持有发给上岗证方可准 许上岗操作。 第六条 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班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其交底内容应有: ⑴ 人员分工; ⑵ 工艺过程; ⑶ 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 ⑷ 安全思想教育; ⑸ 按规定应办理的手续。 第七条 工地负责人、施工员以及工地安全员每月应安排出一定时间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其主要活动内容: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令、法规指示、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规程。 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它安全资料。 总结上月来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分析事 故,接受教训。 进行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 27 十、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 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凡发生轻伤事故,部门应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同时附上医务部门出具的伤者情况诊断证明,于事故发生 24 小时内报告行政部。 凡发生较大未遂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口头报告行政部,并填写严重事故报告表,于事故发生二日内报送安全部。 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其中死亡事故应立即报送主官机 关及当地劳动部门),上述事故一般应在十五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28 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 死亡事故还要报告公安检查机关。 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的可靠诊断证明,并经班长安全部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长,过期不报者,不予办理被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 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经 安全专业部门勘查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真实的有关事故旁证材料。 安全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第三条 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 事故责任分全部、主要、次要、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时,必须做到实事就是,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后来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 受到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犯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职工因本人玩忽职守, 29 工作不负责违犯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就进行施工而造成非工人本人责任的事故,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在施工安全条件下不具备或有直接威胁工人生命安全场所,经工人提了但未采取措施即令停工,而 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违章指挥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机械设备有故障或不按规定保修而危及安全运行,经操作人员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停工的,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工人因不使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各级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在布置任务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放松安全教育,对发现问题不采取措施解决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而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情节分别追究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第四条 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 发生伤亡事故后各级领导要组织 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分请事故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据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0 未遂事故由工人负责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单位分管领导及安全部报告。 重大未遂事故应上报公司安全部,由单位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 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主持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 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1 十一、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公司重特大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监总厅 [2020]43 号)精神,特制定公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化学危险品储运专项治理整顿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 ( 1)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优先”的原则,对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求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国家财产的损失。 32 ( 2)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应 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充分利用专业力量的带动、指导作用,培养培养壮大自己的兼职、辅助应急救援力量。 (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水平。 ,公司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 ,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 参加现场抢险救援,协助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抢险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单位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帮助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 并 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组织相应人员参加。 ,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建立台帐,分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并针对危险源一旦失控可能造成的事故、灾害,分别制定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 台帐,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控制风险,防范事故。 各单位为一级应急救援体系;公司为二级救援体系。 ,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 33 ( 1)领导机构; ( 2)组织分工; ( 3)明确职责; ( 4)预案的启动程序; ( 5)汇报程序; ( 6)通知顺序; ( 7)救援方案; ( 8)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 9)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 11)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图纸、资料等。 监督部 负责编制公司三级救援预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环境及特点联系自己单位实际编写一、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10. 公司内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逐级启动的程序实施运行。 11.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灾害,应首先启动各单位一级相应性质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向区域公司及地 方燃气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基层单位重特大事故或灾害的汇报后,要立即向当天主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主值班领导根据灾 情和“一、二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三级应急救援预案。 并负责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由副指挥长带领有关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负责 34 人和有关专家组人员赶赴事故单位,成立前线救援指挥部,并视灾情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后勤服务、交通管理、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专业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全面开展救援工作。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时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对 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导失实,影响救援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 在抢险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利用本单位、本辖区的救护队伍、医疗机构、物资、设备和场地。 抢险救援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前线抢险救援指挥部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援,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 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必须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设立应急救援储备金, 作为 三级应急救援启动后的资金保障。 各单位 应 按规定配齐相应装备和人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确保及时发挥救援作用。 公司调度室及各单位 联系人 分别负责公司及本单 位通迅保障。 综合办公室及各单位办公室分别负责公司及本单位的交通保障。 ,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 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上级救援指挥部。 、符合性及可操作性,一、二级应急救援预案每年 35 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三级应急救援预案,每三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公司和 分 公司及 项目部 都要定期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抢险救援赢得时间,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17.对因迟报、瞒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而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或由于失职、渎职等人为因素导致事故扩大的,以及非法阻挠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调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预案外,还要制定不同生产、施工地点和重要部位一旦出现险情时相应的技术措施文件,并组织员工学习,熟练掌握,确保险情得到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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