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作手册内容摘要:

e) 施工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f) 监理合同,住宅项目监理登记证 g)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所需资料 h) 中标通知书 i) 施工图审核意见表 j) 住宅项目建设开工计划 k) 施工组织设计 l) 施工安全措施 m) 城建档案责任书 n)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施工方) 2.办理程序 a) 将图纸送质监站审核 b) 根据质监站审核意见进行图纸修改 c) 备齐所需资料 d) 送建管处办理 十七、供电规划图设计 a) 总平面图 2 份 b) 地形图一份 a) 备齐上述资料 b) 送供电局 c) 设计人员现场查看,设计出图 十八、各配套部门外线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核 a) 总平面图若干份 b) 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等图纸(根据扩初意见修改后的图纸)若干套 c) 建筑立面图若干套 d) 供电规划图(供电外线设计及供电图纸审核需要) a) 备齐上述资料 b) 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并请各部门进行外线设计 十九、水泵房及变电 站手续办理 a) 总平面图 b) 变电站、水泵房定位图 a) 备齐上述资料 b) 分送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进行电气及供水设计,并 签订 合同 c) 设计变电站、水泵房土建图 d) 技术交底 e) 工程施工 f) 设备安装、调试 g) 竣工验收 第三章 项目开工程序及条件 : 一、工程开工程序: : a) 设计图纸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d) 施工组织设计 e) 开工报告 : 发放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规划局定位验线,开工典礼,工程开工。 二、工程开工条件: 设计图纸已经审查通过 施工单位已落实 规划许可证和施工 许可已办理完毕 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监理单位总监批准 规划局已定位验线 开工报告已批准。 第四章 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管理程序 : 一、设计交底 ,交底地点在建设项目所在地。 2. 在接到详细设计文件后,立即分发给承担工程施工的各个单位,以及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物资供应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督促各单位对详细设计进行预审。 、审查各预审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送至设计单位。 (或单项)交底和专业交底两部分内容。 原则上按 主项分专业集中一次进行,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可要求按施工程序分次进行。 :交代设计意图;说明设计文件的组成和查找办法,以及图例符号表达的工程意义,明确设计、施工、验收应遵守的标准、规范,介绍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解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二、施工图会审 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会审确定事项,编制会审纪要并加盖公章后发放有关单位。 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图或责成修改, 对由于图纸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可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应条款提出处罚意见,对会审中确定的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 经审查确有必要对基础设计进行修改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报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 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条文。 :施工图会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工艺要求会审和施工条件会审三部分内容。 、符合性审查指审查详细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基础设计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进行,有无与基础设计不一致或重大修改。 、工艺要求会审是指详细设计是否具有先进性,能否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确保正常开 工投产,安全平稳运行。 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a) 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计算是否正确。 b) 设备选型及重要工艺管道的选材、选径及布置是否正确合理。 c)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是否成熟、可靠、经济合理,有无可行的技术保证和组织措施,尤其要审查有无利用项目进行与工程无关的新技术开发研究的试验等情况。 d) 燃料、水、电、汽、风等辅助系统及原料、产品储运系 统是否配套,设计能力是否满足生产正常运行要求,工艺设备是否可靠 e) 是否满足国家和上级公司关于环境保护、工业卫生、节能、抗震、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法规的要求。 f) 设计依据的标准是否 符合国家和上级公司的规定,有无采用已停止使用的标准规范,有无用错标准。 g) 有无影响开、停工及防冻、防凝等生产的重大问题的设计错项及漏项等 h) 操作适用性会审主要包括:设备布置、管道走向、阀门位置、仪表盘位、操作通道等是否合理,便于操作、监控和管理。 、施工条件会审的主要内容: a) 查对图纸、说明书、相关技术文件、材料表等是否齐全,是否与目录相符,有无遗漏,有无设计漏项;施工图中的技术条件、质量要求及推荐或指定的施工验收规范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 b) 设计选材、选型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安装,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与国内现阶段施工条件及技术水平是否相适应。 c) 专业图之间,专业图内各图之间,图与表之间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方位、坐标、标高等重要数据是否一致,是否有 “错、漏、碰、缺 ”及不能或不便于施工操作之处。 第五章 施工、安装分承包商的确定程序: 一、对施工、安装分承包商的确定,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招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 采购 经理 负责实施。 二、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的确认(评价和选择)必须执行院 三标 体系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 、安装分承包商合同的评审必须执行院 三标 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会议评审和会签评审。 a) 会议评审。 院长指令性 项目 ,或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形式、技术复杂的大型项目,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院长指令性项目的会议评审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大型项目由工程部组织。 会议应有记录,工程总承包部整理并填写 “招标文件(合同) 评审表 ”。 b) 会签评审。 除。 会签的范围 : 主管副部长 、工程 部部长 、项目经理,工程部整理并填写 “招标文件(合同) 评审 表 ”。 、频次。 a) 评审时机是投标前、签订合同文本前以及接受合同的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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