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手册新编内容摘要:

协议》而入场开始施工的分包单位罚款 5000 元;对该项目部罚款5000 元。 ( 3) .各分包单位未按建质[ 2020] 91 号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0~ 10000元。 ( 4) . 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无《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对该单位罚款 500 元 /人。 ( 5) . 各分包单位未按司安字 [ 2020] 94 号 —— 《关于对分包队伍实行安全生产进场许可证的通知》提供资质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的,对该单位罚款 500 元 /项,未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6 张 /人、工伤保险单、特殊工种上岗证、普工技能证等资料的,对该单位罚款 100 元 /人。 ( 6) . 各种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验收资料、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不齐全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交底 未 履行签字手续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100– 500 元 /项。 ( 7) . 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无记录、整改通知单未回复或对整改事项未验证,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对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做到“三定”整改的、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条,责任人罚款 100 元 /条。 ( 8) . 新进场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50 元 /人。 ( 9) . 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罚款 100 元 /人 ,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罚款 500 元 /人。 ( 10) . 各单位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安全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对该单位罚款 50 元 /项。 ( 11) . 各种 安全资料不齐全,每缺一项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 /项,不真实的,罚款 50 元 /项。 ( 12) . 未及时、准确上报各种安全报表,每迟报一天对有关责任人罚款 10 元 /天。 ( 13) . 不服从项目人员管理的,视情节严重处于 10005000 的罚款。 ( 14) . 无故缺席项目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的,罚款 200 元 /次。 “三宝”、“四口”、临边、脚手架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100 元;戴安全 帽 不系带罚款 50 元; 2 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300 元;穿拖鞋、高跟鞋、光背作业罚款 200 元。 ( 2) . 作业区域 应 搭设而 未搭设安全网或安全网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对单位罚款 500 元;安全网张挂不整齐、有漏洞或网内有杂物未 及时 清理的对单位罚款 200 元。 ( 3) . 作业区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达标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4) . 作业区临边防护或防护不 严 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5) .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施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6) . 各种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的,视隐患大小对搭设班组处 200– 2020 元的罚款。 ( 7) . 严禁任何施工队、班组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 挪用安全防护措施,若影响正常 施 工 , 必须书面征得项目部同意,并釆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可,工完后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 私自拆除罚款 5000 元;许可拆除但工完后不立即恢复 或恢复 不 符 合要求者罚款 1000元,因拆除造成事故责任 , 损失由拆除者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 8) . 各种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 500 元。 施工电梯 ( 1) . 未按临电方案及技术要求实行“三相五线制, 三级 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未使用可见断电隔离开关的,发现一处罚款 200 元。 ( 2) . 配电箱未按下 进 下 出 线 安装 ,电缆 线 未架 空或埋地的,线路上 未 使用绝缘子固定、随地乱拉 、乱接 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3) . 电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箱内开关破损、失灵的,闸刀无盖、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的,不按规范接线,保护零线不接或工作零混接的,漏电保护器不匹配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 元。 ( 4) . 电箱无门无锁的,箱内有杂物的,箱门敞开,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5) . 机具、设备使用无开关箱或距离超过 3 米的,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 元。 ( 6) . 施工现场用单芯、两芯塑料线,花线充当电源线的,电源线老化破皮 绝缘差或电线接头未包扎好,使用四芯电缆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7) . 办公室、库房、职工宿舍内禁止 乱垃、 乱接电源线,违者对其个人及其所在班组分别罚款 100 元;对宿舍长明灯,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8) . 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严禁使用超过 100 瓦 的 大功率(如碘钨灯等)灯具取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并罚款 500 元。 ( 9) . 现场照明单设开关箱,禁止动力 电 和照明 电 混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 36 伏,违者罚款500 元。 ( 10) . 施工现场及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褥子等用具,违者没 收并罚款500 元。 ( 11) .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电工的,罚款 2020 元。 ( 12) . 调直机、套丝机、打夯机等使用倒顺开关的,罚款 100 元 /处。 ( 13) . 电工作业断电时未设置警示标识或无人专人看守的罚款 500 元。 施工机械 ( 1) . 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未进行进场验收擅自进场使用的。 罚款 500 元 /台。 ( 2) . 电锯、平刨、钢筋加工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3) . 手 持电动工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4) . 潜水泵无保护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灵敏、不合理的。 吊泵索具使用金属材料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5) . 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零,无防水设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线绝缘不好或其他导线代替,一次线超过 3 米、二次线超过 30 米及二次 无 漏电保护器或不使用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 元。 ( 6) . 氧气瓶,乙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胶圈,无防爆防晒设施或放置不合理的、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 7) . 搅拌机安装位置不平、不坚实、不稳定;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护接地或接 零 ,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 元,未搭设防砸防雨降噪棚的,罚款 1000 元。 ( 8) . 塔吊无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失灵的禁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转,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钢丝绳断丝和吊钩断面不超过规范规定范围,违者每发现一例罚款 500 元。 ( 9) . 施工电梯限位器不齐全或失灵、防坠器超过检验合格期限的禁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转,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钢丝绳断丝不可超过规范规定范围,违者 被 发现一例罚款 500 元,标准节和附墙螺栓不紧固的,罚款 200 元 ∕次。 ( 10) . 龙门架(井字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各种安全防护、限位措施不齐全 就 运行。 卷扬机固定不牢固的,罚款 500 元,架体防护架与外 脚 手架连接的,罚款 1000 元。 ( 11) . 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电动吊篮等无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 无 计算书和总工审批)、当地行业准用证或备案手续不全的禁止使用;无安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装验收单和未经当地检验部门验收合格的禁止使用,违者每项罚款 500 元;严禁 无 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拆作业,违者罚款 1 万元。 ( 12) . 设备使用完后不切电源的,罚款 200 元。 ( 13) . 起重吊装不执行“十不吊”规定的,罚款 200 元;各种运输超载的,罚款 500 元。 ( 14) . 电梯、龙门架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罚款 1000 元,楼层防护门不符合要求或不及时关闭的,罚款 300 元 /处。 ( 15) . 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的,罚款 50 元 /台。 ( 16) . 塔吊、电梯、龙门架未按规定设置防雷接地的,罚款 500 元 /处。 卫生、消防、保卫 ( 1) . 各施工队及个人应互相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一律对双方罚款 500~ 5000 元,并对肇事方或责任方再加罚 500~ 5000 元,并对肇事者个人及情节恶劣分子罚款 500~ 2020 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 2) .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随地大便罚款 1000 元,随地小便罚款 500 元,对发现、举报者奖励 200 元。 ( 3) . 严禁以任何理由盗窃、破坏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违者罚款 100~ 5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本工地,对举报者按罚款的 10%进行奖励。 ( 4) . 严禁在墙面、地面上乱写,破坏成品、半成品,违者罚款 100~ 5000 元。 ( 5) . 严禁在本施工现场赌博、卖淫嫖娼等行为;如有违反,没收赌资并罚款 200- 1000 元。 有卖淫嫖娼者,一律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 6) . 对施工现场 旳 安全标语、安全警戒牌,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违者罚款 100~1000 元。 ( 7) . 现场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做到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违者罚款 100~ 1000 元。 ( 8) . 不按规定倾倒垃圾废品者,罚款 200~ 1000 元,每班作业工完场不清,发现一处罚款 100~1000 元,凌空抛掷垃圾者,罚款 1000 元。 ( 9) . 施工现场的材料、设 备等物品,凭项目管理人员及物品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的出门证 方可出门,未经批准者,不准出门,否则以偷盗处理。 ( 10)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动用明火作业(如电、气焊及防水等)须到项目部开动火申请,经项目部安全员签字,并配足灭火器材( ABC 型)和专人看护方可施工,违者罚款 100~ 1000 元。 ( 11) . 严禁职工在在建工程内住宿,违者对其个人罚款 100~ 500 元,并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0~ 10000 元。 ( 12) . 严禁乱攀脚手架上下或在高空脚手架上休息,违者罚款 100 元。 ( 13) . 食堂 炊事员无健康证、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没缺一证罚款 1000 元,私自食用扁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食品的,罚款 1000 元,液化气管理不符合要求的,罚款 500 元。 ( 14) . 私自挪 盗窃 消防器材的,罚款 500 元 /处,并照价赔偿。 ( 15) . 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 1000 元。 ( 16) . 裸土和易引起扬尘的建筑材料(沙子、水泥等)未进行覆盖的罚款 500 元。 ( 17) . 生活区内男女混住的,罚款 500 元 /对。 ( 18) . 擅自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材料,堵塞消防通道的,罚款 2020 元。 广西分公司 九、 XX 安全生产违章、 违纪、违法律师通知 函 致 同志亲属: 本律师受 XX 委托,现将贵亲属 同志(身份证编号: )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情况告知您,希望贵家属积极予以帮教;否则, XX 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XX 暂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权利。 其具体违法违纪如下: 同志在 XX 总承包施工的 项目中从事岗位工作。 因于 年 月 日在施工现场的 行为,已违反了。 特此函告。 北京市大嘉律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应伟 电话: 01088598590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对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接责任。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 产活动和学习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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