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内容摘要:

文件 商务投标文件 密封提交, 商务投标文件 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标志: 商务标 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五)投标截止期 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 1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05782152625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 第(十三)和(十四)条 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截止以后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 收。 九、开 标 (十七)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开标会议投标人按前附表要求的人员到场开标。 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前附表三中要求的 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 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 为有必要的内容。 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对入围投标人的标书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唱标顺序按入围投标人的顺序进行。 对入围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再 对商务标评审。 在开标 后 , 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 检查时 投标文件 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 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 1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05782152625 (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 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 ( 3)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 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 4)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 5) 投标人 递交两份或以上 投标文件 ,内容不同又未在 投标文件 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 ( 7) 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 8)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十、评 标 (十八)评标 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评标委 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 向招标人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十九)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3%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报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予以修正。 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 1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05782152625 (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 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计价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 法人 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 未签字和 加盖印章 的;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 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的,其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工程材料暂定价等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 价不相符的。 1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 最高限价 ; 1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允许其参加水利工程的投标,并不得担任相关管理职务。 以上条件不能够满足的做废标处理。 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 1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05782152625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前完成。 不能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 将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 将 给予 合理的 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注意: 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应书面通报市招标投标中心及项目招标人,市招投标中心应根据通报将相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拨付至项目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有权不 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 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其中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认定:项目负 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原承建项目合同约定工程的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如验收鉴定书,招标人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 的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十一、授 予 合 同 (二十七)中标 富岭街道石塘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 1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05782152625 1、 招标人 按 《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 招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 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1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 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八)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_10_%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 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合同签订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二、工程结算方式 (二十九)本工程结算采用下列方式 永久工程的清单项目 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期 主材风险承担范围 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 施工临时工程、其他费用 措施类项目 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 结算。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