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建设股份公司市场营销协调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各级各类市场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城市,在称呼时应统一冠上“建设”,如“建设 **大区”、“建设 **分公司 **办事处”。 第十四条 各种市场分支机构的存在,对于经营及销售方面,可能有利亦有弊。 ,即应设立新的分公司或维持现状;当弊多于利时,即应缩小编制或撤消分公司。 ,不可依据主观或直觉;必须要凭借科学合理的分析和决策机制。 第十五条 新设立分公司时的注意事项 (1)事前的调查和利益的核算必须非常慎重。 (2)不要为了迎合上司的偶发意向,而设立新的分公司或营业处;必须根据市场开发人员的想法及信念方可。 (3)尽量阶梯式地展开,先由小规模开始实验 (以派驻人员的方式 ),再渐次扩大。 (4)分公司、办事处的负责人的选定,最为重要,不可任意委派。 第十六条 缩小、撤消时的注意事项 、对外的面子问题所拘束。 ,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缩小或撤消。 、营业处,若为自己公司所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其后应充分有效地利用。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协调 管理制度 6 第十七条 重要事项的决定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大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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