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6 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 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7 行车 签订行车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设计、生产的产品。 行车销售商须设立有 (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 )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行车 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行车使用合格证》。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行车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行车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负责管理行车的单位,要切实加强行车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 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行车带隐患运行。 7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行车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安监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行车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8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9 检查和整改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车间和生产 8 班组应实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 行每天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10 奖励与处罚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 ,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