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建设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取发票领购簿。 然后,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买发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次,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并 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公司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倒买倒卖发票。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损毁。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其购买和其他部门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对其他部门领用的发票应当严格控制,用完后及时收回并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十七条 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公司财务报销凭证。 公司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