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企业例行审计办法内容摘要:

第十四条 企业接受外部审计、检查所揭示的主要问题及其 ― 4 ― 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四章 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 对企业例行审计中发现的责任制考核兑现中的重大偏差,有关部门应当据实调整。 对企业弄虚作假、编造业绩所获得的利益,应予追缴,并视其影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企业例行审计中,发现集团公司拨补的资金被挪用、侵占或造成损失、浪费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核实并及时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企业例行审计中查实的“小金库”、“账外账”,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 理。 第十九条 企业例行审计中,发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经济事项存在严重问题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可进一步开展延伸审计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 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表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3. 多种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4. 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 ― 5 ― 附表 1: 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表 被审计企业: 年份: 序号 项 目 单 位 下达目标值 上报完成值 兑现认定值 审计评价 1 利润总额 万元 2 发电燃料单位成本 元 /千千瓦时。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