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论文内容摘要:

实利益,设立个人账户着眼于工作着的一代人的长远利益。 但在实际运行中,统筹与个人账户名分实合,由于转制成本的存在,统筹部分远不足以支付现期所需养老金,致使统筹向个 人账户透支,个人账户蜕变为 “ 名义账户 ” ,空账运行。 而基于个人账户名义积累所做出的刚性福利承诺将放大政府未来的支付风险。 社会保险资金面临支付压力 人口快速老龄化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长期问题,也是影响养老基金偿付能力的长期因素。 据测算, 2030 年我国的劳动力队伍绝对规模将开始下降,到 2050 职工与 65 岁及以上的退休人数之比将从 1995 年的 10:1 下降至 3:1,老年人口估计将从 1995 年的 7600 4 万上升至 2050 年的 3 亿。 因此,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渐成熟,抚养比不断提高,养老基金支付缺口将越 来越大。 原因的分析 我国社会保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着十分深刻而复杂的原因,下面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 1.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存在错误认识 社会保障改革方面突出的问题就是,过分强调增加个人责任,而忽视了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效率。 这样一来,一方面客观上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改革就是调整利益、就是增加人们的负担。 另一方面,忽视了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效率的提高,必然导致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低效率。 2. 混淆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制度的价值目标,也造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多元化 混淆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制度的价值目标既 影响的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 ,也破坏了市场制度的效率。 市场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有着不同的价值目标和基本方法,前者以经济增长为目标 (微观上是企业利润,宏观上是国民经济增长率 )、以社会互利 (互利合作 )为基本方法,其人性基础是经济理性 :后者以保障积极人权为价值目标、以社会互助 (互助合作 )为基本方法,其人性基础是社会理性。 尽管市场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但二者毕竟是有区别的、不应混淆。 而我们却希望利用社会保障来刺激内需。 社会保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启动内需却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任务。 长期的项目有其发展的内在 规律,短期的项目有短期的解决办法。 长期项目围绕短期项目转,用长期的项目来为短期项目服务,这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理论基础不明确的具体表现,甚至可以说是目标定位的不明确,是本末倒置。 违背事物发展规律是要付出代价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有社会保障所表现出来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是这种政策的一种挤出效应。 3. 传统伦理思想的消极影响 ,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功能 在中国,社会保障不应该忽视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的影响。 比如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还是根深蒂固,影响巨大的。 这与西方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 不同。 正是由于这种以血缘为主导,以家庭为纽带的亲情联系,使得我国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具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体现在医疗保险上就是 “ 一人参保,全家享受 ” 的现象比比皆是,极大地损害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 因此,要消除或降低社会保障制度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的制度问题,实际上是要处理好社会保障与其他保障的关系问题。 只有这个问题解决 5 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效应才能被放大出来。 否则,社会保障的消极效应必将伴随社会保障的运行始终。 这一点,在今后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是需要加以特别关注的。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对策 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 我国己经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提了出来。 法律成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要手段。 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制定短期、中期、远期社会保障立法规划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尽快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部法律最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使其成为一部重要法律,并建议农村社会保险可另行单独立法。 我国远期立法规划是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内容体系完整的社会保障法规群。 这是一个艰巨而复杂、庞大的立法工 程,这个任务还需要我国有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作为立法基础,而且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公积金制度、社区服务等等广泛内容的社会保障法的制定,前期的调查研究、数据测算、试点经验等,也不是短期内可以作到的。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1. 将非公有企业纳入参保范围 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首先,是要将非公有企业纳入参保范围。 非公有企业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并不偏好现行制度,而是采取了消极抵抗的策略。 相比较而言,非公有企业的在职职工较年轻,退休职工较少,养老负担轻得多,如果纳入 到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中,非公有企业毫无疑问成为新制度的 “ 贡献者 ” ,而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则成为新制度的 “ 受益者 ”。 2.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于在我国社会阶层中的特殊性,对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要慎重对待。 一是要与他们现行的养老政策接轨,不能大幅度降低退休待遇,造不成稳定因素。 二是要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接轨,使这两项制度向同一方向发展,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3. 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 目前养老保险刚在少数地区开始,医疗保险尚未开 6 展,这方面的工作急需进行。 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 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 (农民工 )中,有 80%的人从事工业、建筑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较为稳定的职业,收入相对稳定。 二是农民的养老保险。 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纯粹意义上的农民,对这一部分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立足现状,走社会化管理模式 现代社会保障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再分配形式。 作为社会化分配形式的社会保障必须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的社会化管理。 这种社会化管理就是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职 能部门统一制定社会保障基本制度,并由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专管机构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对象。 社会保障之所以要求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因为,现代社会保障是面对社会全体成员的,广泛涉及各集团、各阶层的利益,只有直接出面进行组织管理,通过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 鉴于此,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就成为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也必须顺应这一历史趋势,逐步走向管理社会化。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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