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区4仓库高低压电房安装工程第二次招内容摘要:

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 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 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 自身 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 参加本招标活动 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投标人获取招标 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 15 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 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 ,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 16 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 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 ( 1)投标申请公函; ( 2)企业资质证书; (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5)项目 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B类); ( 6) 专职安全人员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 ( 1)至( 6) 项均需提供纸质版资料。 : 投标函部分: (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7 (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 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 9)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 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部分 : ( 1)投标总报价说明; (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 工程总价;  编制说明;  工程概况; 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 其他项目清 单与计价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计日工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8 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 3) 综合单价分析表 ; (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 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20)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投标人按照从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内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括一份电子文件),副本四份,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2包。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该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工 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 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 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 19 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 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 正。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 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 按照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 工程 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 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 ,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 20 浮率 =(招标控制价 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暂列金额、暂估价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 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 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款规定确定。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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