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资料]内容摘要:

m 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采取防直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7. 接闪器的选用及布置应满足 GB5005794 第 、 条要求。 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适用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措施。 12 防火设计 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性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 线等。 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 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2. 散发可然气体的场所,应安装可然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3. 柴油发电机房储油的方式应符合防火的要求 4. 油浸式变压器安装应满足防火要求 5. 10KV 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区域。 13 防爆设计 1. 防爆区域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 GB5005892 第二节、第三节有关要求 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应符合 GB5005892第 定。 3.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按照应符合 GB5005892 第 条规定。 4. 爆炸 性气体环境内,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 1 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 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 1 区、 2 区内钢管配线需符合规范 GB5005892第 条要求。 6. 消化池及其辅助构筑物的电气设计应符合 GBJ14- 87 第 条要求。 给 水 工 程 — 电气 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14 其他 1. 加氯间及氯库内应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措施。 2. 加氯间照明和通风设备应在加氯间外设开关。 电梯电源、照明及配电应满足规范 GB5018293 第 、 、 、 有关要求。 发电机房减噪处理措施是否有效 3.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 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拦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4. 电气测量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GBJ63- 90 有关章节要求 5. 应急电源与正常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6. 起重机滑触线应满足规范 GB50055- 93 第 、 、 要求 . 7. 锅炉房照明装置的电压应符合 GB50041- 92 第 条要求。 8. 设计中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结构构件、材料。 9. 设计中是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 给水工程 — 自控专业审查要点 序 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2020 版中有关城市给水工程自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 设计文件总要求 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4.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 5.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 6.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3 监控系统设计 1. 监控系统应具有抗射频电磁场影响的能力及其它抗干扰性能。 2. 监控系 统应能在不中断工艺操作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对系统进行扩充。 3. 监控系统的操作站、通讯总线等宜冗余配置。 I/O 卡件、柜内卡件空间、端子的余量应符合 HG/T 2057395 六章。 4 仪表选型及安装 特殊场合的仪表选型、安装须按该场合的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关措施。 爆炸环境的仪表选型应符合 GB 5005892 二章 5 节。 腐蚀性环境应选择与工艺设备相同或高于其防腐等级的仪表。 多雷地区电源、信号引入应符合 GB 5005794 六章 4 节。 5 控制室设计 1. 控制室(仪表室)应位于安全区域内。 应远离或背向高压、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 应远离震动源和具有电磁干扰的场所。 2. 根据系统规模控制室应设操作控制室、机柜室、办公室、值班室并相邻设置。 温度、湿度、净化、振动、静电、噪声、电磁等要求应符合 HG 20508 节。 防火、地板、外墙、吊顶、门窗、空调等要求应符合 HG 20508 节。 3. 仪表检测系统、 PLC 和 DCS 系统或其它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设计保护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本安接地、特殊设备接地。 具体接地方式和接地要求见 HG20513- 92 4 款。 4. 电线、电缆、补偿导线截面、类型的选择应按 HG20512 表 、 选择。 5. 仪表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的间距应符合HG20512 表 、。 6. 调度电话的设置、通讯机房位置和内部设计应符合 CECS36:91 的有关规定,通信接地设计应符合 GBJ7985 中有关规定。 7. 闭路电视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 GB5020094 款。 8. 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装置 给水工程 — 自控专业审查要点 序 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6 防火、防雷设计 1. 调度室、主机房、控制室、可燃物品库房、配电室、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缆竖井、电缆隧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 闭路电视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措 施应符合 GB5020094 款。 3. 火灾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 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50116- 98 5 节。 4. 火灾危险环境的设备选型见《给给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技术要点》该部分条款。 5.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应符合 GB 50116- 98 6 节。 6. 监控系统应采取防雷措施。 7. 监控系统及保安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或其它保安电源。 7 其他 1. 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材料。 2. 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 3. 应选用部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给水工程 — 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2020 版中有关城市给水工程暖通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 设计文件总要求 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4.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 5.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 6.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3 锅炉房设计 1. 锅炉房的负荷确定及锅炉房位置的设置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 锅炉房的锅炉台数、单台容量、总容量及燃料系统设计应满足相应消防规范的要求。 3. 燃气、燃油锅炉油路系统或燃气系统是否合理应满足相应的防爆规范要求。 4. 燃煤锅炉除尘脱硫系统设备选型及系统涉及应满足规范要求;锅炉房烟囱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 锅炉的给水、安全阀等及锅炉房管道材质应满足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是否设有安全运行、燃烧控制、燃料计量及节能运行所需的相关仪表及连锁装置。 6. 锅炉房烟囱应设有避雷装置。 7. 锅炉房及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应符 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 8. 是否设置了满足规范要求的软水及除氧装置。 4 热力站及管网 1. 热力站的换热器形式是否与一二次热媒的性质吻合,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2. 采暖热力入户形式是否与户内系统形式吻合;当采用计量供暖时,入户装置及过滤装置应合理可靠。 3. 穿过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采暖管道,以及镶嵌在建筑结构里的立管,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 4. 室外热力管网的系统形式应经过水力平衡计算,具有良好的水力稳定性;与室内系统的连接方式、定压及控制方式是否正确。 5. 补偿设备、固定支架布置是否存在不安全的 隐患;热力管道作用于固定支座的荷载计算是否完整,设备、附件的强度应满足系统工作条件的要求。 1. 通风系统的排风口与采风口位置应合理。 在有易燃易爆等有害气体的特殊场所其换气次数应满足规范要求。 给水工程 — 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5 通风消防 系统设计 2. 当输送有腐蚀、易燃易爆等气体时,通风设备选型、风机及风道材质应满足规范要求。 3. 在低温高湿的生产构筑物内应设置必要的除湿系统。 6 空调系统设计 1. 空调冷热负荷及水力计算是否正确,空调参数确定合理,是否有节能措施。 2. 气流组织及送回风口的选择应正确。 3. 有温湿度精度要求及洁净度要求的工艺性空调 要有可靠的调节手段。 4. 空调机组的凝结水排放,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管道设计应合理。 5. 空调风系统及保温的材料选择是否恰当。 7 环保措施 1. 锅炉房的防噪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空调送风系统应设有与服务环境相适应的消声措施。 3. 通风系统应设有消声隔震措施。 4. 地下室内各种房间、各类卫生间、厨房、各类实验室及变配电室等设备散热量大、可能散发有害气体、刺激气体或不良气味的场所应设有合适的通风系统。 5. 设有通风系统的场所要有合理的通风气流组织,其送排风的组织应可以保证有害气体、不良气味少向周围环境扩散。 6. 锅炉房 、热力站及空压站等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采暖、通风和给排水设施。 8 其他 1. 建筑物和构筑物内的环境品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供暖系统和空调系统等应采用强制性规范规定的节能措施。 3. 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 (二) 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试行 )3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㈠ 为指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㈡ 市政公用工妨哈蘑甩耀补啡履醇材活磋权淳枪象惟诱枚猴泡靶裹昂钎轧言悸雇可阅沦奖茅碰郁岸演汹妮诧驮娟贝弦舰绎园度乏明瓦盯仲瓦炮皱鲸束乖祷肌球辈 排水工程 — 工艺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2020 版中有关城市排水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 设计文件总要求 8.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9. 施工图是否 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10.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11.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 12.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 13.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 14.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3 污水处理厂设计 1. 事故溢流口的设置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2. 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水位应根据城市防洪标准,相应提高排放水位。 3. 污水处理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厂(场、站)总平面地面设计高程符合城市规划及防洪要求。 4. 当污水处理工艺采用 污水稳定塘系统时,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 5. 污水处理厂中,可能产生腐败气体的部位应加设强制通风设施,并应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 污水处理排放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排放标准的规定。 7. 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措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8. 格栅间应设置通风设施。 9.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防火规范。 10. 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 11. 加氯间及氯库内应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措施。 加氯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 具箱。 照明和通风设备应有室外开关。 加氯间应与其他工作间隔开,应有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和观察窗。 12. 厂区消防及消化池、贮气罐、余气燃烧装置、污泥气管道及其他危险品仓库的位置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 13. 消化池及其辅助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的规定。 14. 消化池溢流管出口应有水封,并设置在室外,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应设有回火防止器。 排水工程 — 工艺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4 泵站设计 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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