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垫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整理内容摘要:

效的营业执照 (查验原件 )。 (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即 “ 三类人员 ” )具备 相应 有效 的 A、 B、 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查验原件 )。 (1)最近 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2)检察机关查询无不良记录。 (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 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4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投标人无上述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项目经理应具有 贰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 (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查验原 件 )。 (2)项目经理自 2020 年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单个 工程建筑面积 不低于 5000㎡ 且质量合格的类似工 程业绩,其业绩应为该投标单位的业绩。 (查验 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和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 (1) 技术负责人:应具 有 中级及 以上 职称。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人,安全员不少于 2人,施工员不少于 2人 (查验原件 )。 注: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2)招标人不允许 更换 中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特殊情况如需更换,中标人必须 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月 6日 17:00 时 前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网上提出 ,逾期提出质疑不予答复。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0 年 1 月 7 日 17:00 时前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发布解答 ,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 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 发布的 所有关于本招标项目的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 用。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5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 在 2020 年 1 月 6 日 17:00 时 前 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提出。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月 25日 10: 00时 ( 北京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管 投标人是 否 在 垫 江 县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下载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都视为投标人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都 将 在 垫 江 县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 有法律约束力;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 )网上发布。 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 )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注 1)为依据。 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所有与工程量清单相关的表格进行逐项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其投标文件不 注 1: “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 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 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 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6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予评审;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漏报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顺序、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3.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项中规定的时间前在 垫 江 县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上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4.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5.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及主要清单项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 3天前在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招标人公布的相应 最高 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6.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自行复核,如对招标人所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疑义(包括工程量不符、漏项、错项等), 应 在 2020年 1 月 6日 17:00 时前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复核,并将结果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 网上发布。 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将被视为已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 、图说 的全部的工作内容;如果在统一答疑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投 标人已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如投标人中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价即被认为是 涵盖了 本工程 施工图纸中所有工程量 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除合同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事项外,其余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变动。 不管 投标人是 否在 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 ( 下载 以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都视为投标人 均已下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 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8. 投标人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0)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7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渝建发〔 2020〕 27号 的规定 及 招标人提供的 图纸、 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以支付,并认为此项目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定标的单价在施工发包合同签订后将不予改变(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以设计院的正式通知为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予以认可)。 9. 投标报价说明: ( 1)报价范围:同 招标范围。 (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二次搬运措施费、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拆费、外墙脚手架、临时设施(含水、电)、已完工程保护、夜间施工、环卫措施费等)、运输费、管理费、试验费、检验费 、 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劳动保险费、税金及施工规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 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 [202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 [202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按暂定金额填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与最高限 价同时公布)。 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 [202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 《投标函》中 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 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 标文件 无效。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 [202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中单列并收取税金。 ( 4)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 5)投标报价应包括相关资料明确的所有项目内容。 ( 6)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中标后不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8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作调整,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供货渠道、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自主报价。 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人 按中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 所列 规格和型号 自 行购买(使用前 7天 由中标人、招标人、监理方三方共同考察、认质,具体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在采购前,中标人应提前 7天向招标人提供应使用未计价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资料,所用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标准,严禁使用劣质材料。 所有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生产和供应,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方认可,并出具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明;施工现场必须对备用材料进行质量检测、试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材料物质验收检测标准。 ( 7)投标人应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材料安装损耗率。 ( 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若未按以上要求投标,则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共计人民币 壹拾贰万人民币 ,本工程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现场刷卡转账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卡开户人必须为本投标 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如投标人 的银行卡开户人 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 投标人 的营业执照原件和 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 以 确认身份,如投标人 的银行卡开户人 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授权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原件 以 确认身份。 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卡开户人不是该投标 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的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投标人 的投标资料。 评标结束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七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必须有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必须退到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 投 标单位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跨行跨区域汇款转账退还的手续费由投标人自付; 垫 江县凤山东路安置点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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