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信息、统计工作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 征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 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 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 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 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 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 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l. 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 (黄牌 )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不再下滑,并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 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 ,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即为暂停招 生 (红牌 )学校。 暂停招生学校当年不得安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五、请各地、各部门将本通知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尽快转发至所属普通高等学校。 原《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 “ 红 ” 、 “ 黄 ”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试行 ) 表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 学校类别 本科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 /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生) 生均图书 (册 /生) 综合、 师范、民族院校 18 30 14 5000 100 工科、农、林院校 18 30 16 5000 80 医学院校 16 30 16 5000 80 语文、财经、政法学院 18 30 9 3000 100 体育院校 11 30 22 4000 70 艺术院校 11 30 18 4000 80 学校类别 高职(专科)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 /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生) 生均图书 (册 /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18 15 14 4000 80 工科、农、林院校 18 15 16 4000 60 医学院校 16 15 16 4000 60 语文、财经、政法学院 18 15 9 3000 80 体育院校 13 15 22 3000 50 艺术院校 13 15 18 3000 60 备注: 聘请校外教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原则上聘请校外教师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凡生师比指标不高于表中数值,且其它指标不低于表中数值的学校为合格学校。 表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限制招生 学校类别 本科 生师比 具有研究 生学位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 /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生) 生均图书 (册 /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22 10 8 3000 50 工科、农、林、医学院校 22 10 9 3000 40 语文、财经、政法学院 23 10 5 20xx 50 体育院校 17 10 13 20xx 35 艺术院校 17 10 11 20xx 40 学校类别 高职(专科)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 /生) 生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生) 生均图书 (册 /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22 5 8 2500 45 工科、农、林、医学院校 22 5 9 2500 35 语文、财经、政法学院 23 5 5 20xx 45 体育院校 17 5 13 20xx 30 艺术院校 17 5 11 20xx 35 备注: 生师比指标高于表中数值或其它某一项指标低于表中数值,即该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 凡有一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即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 凡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校 ,即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 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第三年即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学校。 表三、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合格要求 学校类别 本科 高职(专科)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生) 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生)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 位 数(个)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 生均年进书量(册)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 /生) 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生 )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 位 数(个)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 生均年进书量(册)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30 54 10 7 10 4 20 54 8 7 10 3 工、农、林、医学院校 30 59 10 7 10 3 20 59 8 7 10 2 语文、财经、 政法院校 30 54 10 7 10 4 20 54 8 7 10 3 体育院校 30 88 10 7 10 3 20 88 8 7 10 2 艺术院校 30 88 10 7 10 4 20 88 8 7 10 3 备注: 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1 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 1000 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凡折合在校生超过 30000 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 9 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备注: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折合在校生数 =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 +硕士生数 *+博士生数 *2+留学生数 *3+预科生数 +进修生数 +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夜大 (业余 )学生数 *+函授生数 * 全 日制在校生数 =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 +研究生数 +留学生数 +预科生数 +进修生数 +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教师总数 =专任教师数 +聘请校外教师数 * 1. 生师比 =折合在校生数 /教师总数 2.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数 3.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 /全日制在校生数 4.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折合在校生数 5. 生均图书 =图书总数 /折合在校生数 6.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数 7. 生均占 地面积 =占地面积 /全日制在校生数 8. 生均学生宿舍面积 =学生宿舍面积 /全日制在校生数 9.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 =(教学用计算机台数 /全日制在校生数) *100 10.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 =(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 /全日制在校生数) *100 11.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教学科研仪器资产总值 —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2. 生均年进书量 =当年新增图书量 /折合在校生数 说明: 1. 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生数 2. 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 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 附录二:高等教育统计报表样式 研究生分专业学生数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单位∶人 专 业 名 称 专业代码 年制 毕业生 数 授予学位 数 招 生 数 在 校 学 生 数 预计毕业生数 计 其中:应 届生 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总 计 001 总计中:女 002 博士 110 博士中:女 111 国家任务博士 112 委托培养博士 113 自筹经费博士 114 硕士 120 硕士中:女 121 国家任务硕士 122 委托培养硕士 123 自筹经费硕士 124 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表号∶高基 212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单位∶人 专 业 名 称 专业代码 年制 毕业生 数 授予学位数 招 生 数 在 校 学 生 数 预计毕业生数 计 其 中 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应届生 春季招生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 计 001 总计中:女 002 本科 210 本科中:女 211 高中起点本科 212 专科起点本科 213 专科 220 专科中:女 221 高中起点专科 222 成人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表号∶高基 213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单位∶人 专 业 名 称 专业代码 年制 毕业生 数 授予学 位数 招 生 数 在 校 学 生 数 预计毕业生数 计 其中:应届生 计 一年级 二年。x大学信息、统计工作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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