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中青年-市惠隆路工程(解放路--福寿路)内容摘要:

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投标函不一致的;光盘数据和文本数据不一致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 公示)的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要求单列和计算的; 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1 1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 “一点智慧” 计算机评标系统;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 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本须知 款和第 20 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 标。 2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清标 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小组负责清标。 清标工作内容包括: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低的投标价格;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投标文件的 技术标 评审 根据本工程特点,重点对投标人在施工组织、劳动力和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施工进度11 11 计划安排以及各项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看其是否满足工程实施要求 ,并进行表决,如半数以上评委认为不可行者,则该施工组织设计为不 可行 ,不再进行 该投标人商务 标书的评审。 29 商务标 评审 29. 1 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两方面进行评分,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分保留一位小数。 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最高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90 分) 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 5 人(含 5 人)时,评标基准价 =在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 5 人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确定综合标底 综合标底(简称 A 值) =评标基准价系数( 100P) %( P 为 、 、 、 、 3 五个数 中的任意数,现场抽签确定)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综合标底相等的得 90 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综合标底相比较,每上浮 1%扣 2 分,下浮 1%扣 1 分。 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 10 分) 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 5 人(含 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 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所有投 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11 11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77。 15%(含177。 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77。 15%,每项扣 分,最多扣 2 分。 、本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制定,解释权属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小组临时确定办法。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限内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 2 名以上)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 2)中标 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3)在近三年施工工程中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出现过较严重的问题或不服从发包人管理的; ( 4)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 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_5_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者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 11 11 3履约担保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开工前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 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若中标价低于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15%(含本数),则中标人必须另 增加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 注册建造师 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 本工程将对中标人 注册建造师 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中标 注册建造师 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 批准后方可离开。 若中标 注册建造师 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中标 注册建造师 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500 元的罚款; 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200 元的罚款; 中标 注册建造师 或中标人项目技 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 1)没收中标人的 项目经理到场 履约保证金; ( 2)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 3)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3 特别 提醒: ( 1)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生成时所填的工程编号与单位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 2)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可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刻入光盘。 ( 3)投标 人在生成投标文件之前,请先做“材料对应”检查(如有甲供或甲定材料设备)。 11 11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 内容 : 详见施工图 资金来源: 资金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见施工图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 天,并以合同总价的 5%作为本工程工期保证金。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并以合同总价的 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11 11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书及其附件 ( 4)本合同专用条款 (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图纸 ( 8)工程量清单 (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期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1 11 第二节 通用条款 (略,具体详见 GF19990201) 第三 节 专 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1)施工合同协议书 及承诺书; (2)中标通 知 书 ;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 (4)专用条款 ; (5)通用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 (7)图纸 ; (8)工程报 价 单或预算书。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 同除使用汉语外 , 不 使用 其他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8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七部委第 30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适用标准、规范 :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 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 准、规范及省、 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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