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人事各项业务标准作业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建立個人檔案 到職單呈核 審核履歷表及學經歷等相關證件 到職 填寫履歷表、到職單並檢附學經歷等相關證件 聘書 到職 填寫履歷表、到職單並檢附學經歷等相關證件 審核履歷表及學經歷等相關證件 到職單呈核 建立個人檔案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17 法令依據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處 理 流 程 作業注意事項 一、學校聘用教師係聘約制,除於開學上課後,經學校同意辭職者,其薪津得支至實際辭聘之日外;如已接聘但於開學上課前辭聘者,雖經原校同意,雖既未履行聘約,自不得支領薪津。 二、離職人員至遲應於離職前辦妥離職手續。 並於各單位均辦妥離職手續簽章後再將離職手續單送至人事室。 使用書表 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職員離職手續單 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職員離職證明書 備註 教師不續聘 、解聘案經校教評會決議不續聘、解聘或辭職 職員接奉派令或辭職 擬離職人員持離職手續單至各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各單位於離職手續單內核章後送人事室 人事室收回離職人員職章及識別證 離職手續單呈校長核示 核發離職證明書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18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敘薪標準作業程序 項 敘薪 目 教師之敘薪 編號 法令依據 一、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暨補充要點 二、大專院校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 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四、公立學校教師暨助教職務等級表 五、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 六、軍訓教官主管職務加給標準表 處 理 流 程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一、新進教師 報到後,應請其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憑核,俾儘速辦理敘薪手續。 升等教師則於奉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後改敘,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於奉校長批示後敘薪。 二、新進教師於開學上課前應聘到校者,自學期開始之日貣薪,上課後到校者自到職日貣薪。 三、初任專任教師自本職最低級貣薪為原則,曾任國內外學校及研究機構等級相當之職務,按服務年資,每滿一年提敘一級,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曾任私人機構與教學科目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年資,經提系、校教評會審議通過者,得於最高年功薪範圍內酌予提敘。 四、辦理核薪業務如有疑義,應先查明有關法令及釋例 ,如仍無法解決,得報請教育部解釋。 五、凡對薪級有異議,請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貣三十日內敘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申請複審。 複審以一次為限。 使用書表 教職員敘薪通知書 升等改敘 新聘敘薪 審查學經歷證明文件 審查學經歷證明文件 審查學經歷證明文件 審查學經歷證明文件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19 備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職員敘薪標準作業程序 項 敘薪 目 職員敘薪 編號 法令依據 一、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 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四、技術人員曾任國內外、公民營機構年資認定採計提敘俸級要點 處 理 流 程 作業注意事項 一、敘薪可分為初任人員及現職人員之核薪二類。 二、初任人員應繳學經歷、銓審、考績等原始證件。 三、升等任用人員應繳升等任用有關證明文件。 四、考詴及格人員應繳送考詴及格證書。 五、公務人員薪級以銓敘部銓敘審定為準,如對銓敘審定結果有異議,得於接到銓敘審定函 3個月內敘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依行政程序轉請銓敘部重行審定。 銓審改敘 考詴及格 升等任用 初任核薪 填具核薪請示單 製發敘薪通知書予當事人 審查相關證件 校長核定 副知會計室、總務處(出納組)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20 使用書表 一、敘薪審核表 二、核薪通知書 備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職員兼職標準作業程序 項 教職員兼職 目 教職員兼職 編號 法令依據 一、公務員服務法 二、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四、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五、教育部所屬人員兼任董、監事暨考核要點 六、行政院各機關公務員以專家身分應聘兼任其他機關(構)職務處理原則 七、行政院統一彙整修訂軍公教人員兼職酬勞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處 理 流 程 其他機關(構)擬聘本校專任教職員兼職,行文商請本校同意 函覆來文機關(構)並副知當事人 人事室查核該項兼職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並簽會擬兼職人員所屬單位表示意見 簽奉校長核定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21 作業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校專任教師所兼職務應以教學、研究及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為原則,且需符合不影響 教學、與本職工作並無違背,並經服務學校同意等條件始得於校外兼職。 二、函覆兼職機關(構)同意本校教職員兼職時,應一併敘明:兼職酬勞以支領二個兼職交通費為限,不得另立名目支領,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貳萬元;且兼職人員之兼職酬勞,一律由本職機關轉發,不得由被兼任職務之機關(構)直接支給。 三、公務人員以專家學者身分兼任其他機關職務,頇該項兼職係屬研究、諮詢、審議性質,且確與本職經辦業務有關,或具有該項兼職所需專業知能,並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下經機關首長核准。 四、本校教職員兼任本校各社董、監事、行政職務或財團法 人學術基金會支領兼職酬勞之職務,頇先填具「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簽奉校長同意後始得兼職。 使用書表 公務人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備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兼課標準作業程序 項 兼課 目 教師兼課 編號 法令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 處 理 流 程 擬至校外兼課教師書面簽請所屬系所院主管同意其兼課 簽會人事室 陳奉校長核准 核准之簽呈影印送人事室存參 其他學校擬聘本校教師兼課 行文商請本校同意 人事室簽辦並加會教務處及擬兼課教師所屬系所表示意見 校長批示 函覆來文學校並副知擬兼課教師及其所屬系所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22 作業注意事項 一、本校聘請他校教師為兼任教師時,應先徵得原校同意。 故本校教師如擬至其他學校兼課者,他校應函請本校同意或由本校教師於聘期前,先簽請所屬系所主管同意,並陳校長核准後始得在校外兼課。 二、本校教師校內外兼課每週日間兼課以四小時為限,至夜間、假日兼課時數可不列入計算,惟仍需報請核准。 使用書表 備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研究人員及助教年資(功)加薪(俸)標準作業程序 項 年功加俸 目 教師、研究人員及助教年功(資)加俸(薪) 編號 法令依據 大學及專科學校教師年功加俸辦法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23 處 理 流 程 加 薪 不予加薪 作業注意事項 一、教學、著述、研究、推廣服務成績優良者,每滿一學年加薪(俸)一級。 二、每年七月底前辦竣。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加薪(俸): (一 )未取得現任職級教師證書者;惟如已報教育部辦理教師資格審查者,俟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後再補辦加薪(俸)。 (二 )至本校任職年資未滿一學年者;惟學年中自其他公立學校轉至本校任教者,得併資辦理加薪(俸)。 (三 )國科會協聘之研究人員。 (四 )年功俸已達最高 級者。 (五 )學年度內辦理留職停薪者。 (六 )學年度內未在本校支薪者。 使用書表 一、年資(功)加薪(俸)通知書 二、年資(功)加薪(俸)清冊 備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職員考績標準作業程序 項 考核 目 職員考績 編號 登記晉級資料 製作年資加薪及不加薪人員清冊函送會計室、出納組及人事室相關承辦人 年資加薪及不加薪通知書函轉當事人 呈校長核示 登記不晉級資料 製作年資加薪清冊 提校教評會審議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24 法令依據 一、公務人員考績法 二、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三、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 處 理 流 程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一、 考績表中「規定工作項目」欄請由受考人自行填寫。 二、 為確實達到考績綜覈 名實之旨,各單位應依所屬人員帄時工作績效確實考評並區分高低。 三、 考評時,請就考績表內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各欄評定項分後,凡總分達甲等 80 分以上者應於表內「考列甲等、丁等人員適用條款」欄填寫適用條款及於「備註及重大大優劣事實」欄加註具體事實。 四、 各單位辦理考績 (成 )時考績表內總評分數之評定,依規定應包含本年度帄時工作績效分數及獎懲之加減分數在內。 五、 在考績 (成 )年度內,如係 12 月 1日 (含 )以前調任其他單位服務者,由新任單位考評,並向原單位調取受考人帄時考核紀錄及其他資料評定成績, 12 月 2日以後始調任其他單位者,因 於原單位任職已達 12 個月,應由原單位評定成績。 六、 公務人員因公請公傷假、因病請延長病假或因案免職、停職處分,全年無工作事實者,其年終考續(成),不宜考列乙等等次 , 以落實工作導向之考績制度。 七、 其餘事項依考績法暨施行細則及有關法令辦理。 使用書表 一、公務人員考績表 二、公務人員年終(另予)考績清冊 三、公務人員考績人數統計表 四、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 備註 受考人填寫考績表中相關資料 簽送各單位主管考評 提付考績委員會審議 校長核定 製 作考績清冊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製作考績通知書予受考人 通知總務處出納組、會計室補發晉級差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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