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内容摘要:

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公共电网)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公共电网)供电条件。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普通 电力用户电源以电力负荷级别进行配置。 各级电力负荷的电源配置 一级负荷的供电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应增设用户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措施确保一级负荷供电。 一级负荷的双重电源应能实现自动切换,切换时间应满足一级负荷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二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可含用户自备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具有一级负荷的住宅小区 配电站房 原则上应采用 10kV双重电源(公共电网)供电,提供双重电源的电网公共连接点的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 如确因走廊建设或电网规划原因 无法同步完成 10kV双重电源建设的,可采取单电源建设的过渡措施,并同步建设自备电源。 住宅小区中的一、二级负荷,除正常供电电源之外还应配备自备发电机等保安电源,并和小区的电源有可靠的连锁,保安电源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管理。 三级负荷可采用单电源供电。 供电电源点确定的一般原则 电源点应具备足够的供电能力,能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以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在选择电源点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确保电网和用户端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对多个可选的电源点,可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根据用户的负荷性质和用电需求,确定电源点 的回路数和种类。 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电源点,由规划部门审批路径时同时确定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 电源路径应短捷顺直,减少与道路交叉,避免近电远供、迂回供电。 DB35/T 1036—2020 8 用户受电变压器或住宅小区总容量在 600kVA 及以下时,可就近接入电网公共连接点。 用户受电变压器或住宅小区总容量在 600kVA~ 5000kVA(含 5000kVA)之间时,应接入电缆干线、开闭所、环网站等电网公共连接点。 农村地区和非缆化城网可根据当地电网情况, T接架空电网公共连接点。 用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 5000kVA 以上的,应 综合考虑客户申请容量、用电设备总容量,并结合生产特性兼顾主要用电设备同时率、同时系数等因素,并根据当地电网情况,经论证后确定是否接入变电站出线间隔或接入电网其它公共连接点。 住宅小区受电工程的接入系统部分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观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 供电电压等级确定的原则 总则 对用户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数、当地公共电网现状、通道等社 会资源利用效率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20V/ 380V电压等级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12kW及以下时可采用低压 220V供电。 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100kW及以下或用户受电容量需用变压器在 50kVA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 10kV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 10kV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可适当提高。 住宅小区中住宅楼、商业服务网点、独立供电的车库及杂物间等由小区公用变供电,在末端采用一户一表集中表箱供 电。 对于地下室照明、抽水、电梯、公共景观及消防等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由小区公用变供电,计量装置宜设于独立配电室内。 住宅小区内同一 用电 性质、集中用电,用电总量在 250kW以下的应结合配电室设计、建设,加大配电室变压器的容量,由配电室低压供电,用电总量测算标准应不低于 的要求。 住宅小区内同一 用电 性质、集中用电,用电总量在 250kW及以上的、商业面积 2020mm2及以上,建设单位应自留这部分用电设施用地,不纳入小区配电室用地范畴内,由小区内配电室高压供电,其中用电总量测算标准应不低于 的 要求。 10kV电压等级 用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 50kVA~ 10MVA时(含 10MVA),宜采用 10kV供电,无 35kV电压等级地区, 10kV供电容量可扩大至 15MVA。 用户申请容量超过 15MVA,应综合考虑客户申请容量、用电设备总容量,并结合生产特性兼顾主要用电设备同时率、同时系数等因素,并根据当地电网情况,经论证后确定采用 110kV电压等级供电或采用 10kV多回路供电, 10kV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不应超过 40MVA。 非线性负荷用户 对非线性负荷用户(特别是电弧炉项目、化工整流项目、电气化铁路、地铁等用户 )应根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确定供电电压等级。 临时供电 DB35/T 1036—2020 9 基建施工、市政建设、抗旱打井、防汛排涝、抢险救灾、集会演出等非永久性用电,可实施临时供电。 具体供电电压等级取决于用电容量和当地的供电条件。 低压电力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方法 住宅小区内低压电力用户 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a) 建筑面积 60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4kW;建筑面积 60m2以上、 100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6kW;建筑面积 100m2以上、 140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8kW;建筑面积 140m2以上的住宅,每增加 40m2,增配 2kW;住宅小区公建设施原则按40W/m2配置; b) 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可按实际需要确定用电容量,但不应低于 1)中的标准; c) 住宅小区内配套办公场所可按实际需要容量确定用电容量,实际需要不明确时,可采用负荷密度法计算,负荷密度取值( 60~ 100) W/m2,需要系数取 ~ ; d) 住宅区内商场、店面、会所等可按实际需要容量确定用电容量,实际需要不明确时,可采用负荷密度法计算,负荷密度取值( 100~ 120) W/m2,需要系数取 ~ ; e) 计算低压总负荷时,不应考虑消防负荷。 但当消防用电 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的计算有功功率时,计算负荷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容量。 住宅各级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可根据接在同一相电源上的户数选取,需要系数推荐值见表 1。 表 1 需要系数推荐值 同一相户数 3 6 10 14 18 22 25 101 200 以上 需要系数 1 注 1: 住宅内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按 计算; 注 2: 变压器容量根据负荷测算结果配置,并考虑一 定的配变负载率,负载率一般取。 非住宅低压电力用户 非住宅小区低压电力用户用电容量即为该户接装在电能计量装置内的所有需用设备计算容量( kW)的总和。 10kV电力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方法 一般规定 用户办理申请用电手续时,应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体规划,依照本期、近期( 1~ 5年)、远期( 5年以上)等各期的用电容量确定该工程建设项目总用电容量。 在总体供电方案的框架下,按照用户申请的本期和近期用电(申请)容量确定接入部分的供电方案。 供电方案中所确定供电电源点的建设和接入 工程,应一次性建设,并留有远期用户用电发展的余地。 用户受电工程可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建设。 10kV电力用户的用电容量 DB35/T 1036—2020 10 10kV电力用户的用电容量即为该户接装在与 10kV供电系统直接联系的所有变压器、高压电机等用电设备容量的总和。 电力用户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确定 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用户重要性程度、用电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小区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选择 较大规模的住宅小区内的公用变压器应遵循小容量、多布点、靠近负荷中心的原则进行配置,小区配电站房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 设置。 当终期容量在 630kVA及以上时,宜设两台或两台以上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的单台容量选择最大不应超过 630kVA,干式变压器的单台容量选择不超过 800kVA,单个配电站房变压器台数不超过 4台。 非住宅小区变压器台数的确定: a) 应满足用电负荷对可靠性的要求。 对于重要电力用户或有一级负荷的用户,应选择两台或多台变压器供电; b) 对季节性负荷或昼夜负荷变化较大的用户,宜采用经济的运行方式,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选择两台或多台变压器供电。 非住宅小区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a) 装单台变压器时,其额定容量 SN 应能满足全部用电设备的 计算负荷 SC,考虑负荷发展应留有一定的容量裕度,并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即 SN≥( ~ )SC ; b) 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当断开一台,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用电; c) 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低压为 )的容量不宜大于 1250kVA。 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d) 柱上油浸式变压器的单台容量不应超过 400kVA。 预装式箱式变单台容量不应超过 800kVA。 6 接入部分 一般规定 受电工程接入部分的设计,应以经供电方与用户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为依 据,并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受电工程接入部分建设应符合当地配电网规划要求,建设时可结合周边供电区域的负荷预测,在用户建筑物内设置公用配电站房。 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用户及繁华地区、街道狭窄地区原则上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采用电缆线路接入。 杆(塔)的选型要与城市环境相协调,杆(塔)的设计应考虑到配网发展的分支线和配电变压器的 T接,并有利于带电作业。 架空线路的接入,装设分界开关或刀闸的电杆一般应设置在电网公共连接点,杆(塔)的设计施工及与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DL/T 5220— 2020规定。 电缆管沟的修建,应按终期规模一次建设。 电力电缆不得采用架空敷设。 架空线路的 10kV双重电源、三电源用户,其供电电源不宜取自同杆架设的双回路、三回路。 住宅小区的 lO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 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观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 电缆通道预留管数依据供电方案进行确定。 配电站房、专用变电所的电缆通道应严格分开。 电力电缆沿沟敷设时,高低压电缆管沟可以同沟同井敷设,电力电缆采用穿管 敷设时,应采用φ 150管材。 电缆路径应有明确的标示。 DB35/T 1036—2020 11 电缆敷设应根据通讯需求预埋电力通讯管道,通讯管道原则上埋在靠近建筑物侧的最上面。 公变出线与表下线路通道、强电与其它弱电的电缆通道均应严格分开。 分布式电源可就近接入配电网,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要考虑系统短路电流水平、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配置继电保护装置,确保电能质量、人身和设备安全。 10kV用户接入方式 电缆进线方式: a) 对变压器容量为 80kVA~ 5000kVA(含 5000kVA)的用户变电所,若采用电缆线路接入方式,应接入开闭所的 10kV开关柜或配电站、 环网站的 10kV环网柜等电网公共连接点; b) 对变压器容量为 5000kVA以上的用户变电所,原则上应接入变电站的 10kV开关柜。 架空进线方式: a) 对变压器容量为 80kVA以上、 630kVA以下的用户变电所,若采用架空线路接入方式, 应在接入点 装设过电流闭锁型带接地保护负荷开关(简称柱上分界负荷开关)。 b) 对变压器容量为 630kVA及以上的用户变电所,应 在接入点 装设过电流闭锁型带接地保护断路器(简称柱上分界断路器)。 c) 接入方式典型设计方案图见附录 C。 通过电力系统变电站 10kV专线间隔接入的用户,其接入间隔的建设标准 应符合该变电站的建设要求,间隔设置原则上应采用与变电站现有设备相同型号、相同厂家产品,各元件应按系统短路容量进行校验。 及以下用户的接入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a) 通过 10kV配电站房的低压出线断路器,采用电缆接入; b) 通过低压电缆分支箱出线断路器或熔断器采用电缆接入; c) 通过低压架空线,采用架空或电缆方式接入。 d) 接入方式典型设计方案图见附录 C。 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 250m。 经核算能确保满足居民用电电压质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低压供电半径。 只有经计算负荷满载 时最末端用户的电压降、以及负荷轻载时最近端用户的电压偏差均符合国家标准时,低压供电半径才可适当延长。 住宅小区内的负荷,为公共服务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低压电缆分支箱的设置和接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装设在用电负荷中心的位置; b) 住宅楼采用经低压电缆分支箱向集中表箱放射式供电的接入方式; c) 分支箱内应预留 1~ 2个备用间隔; d) 通过电缆接入时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采取管、沟敷设方式,不宜直埋。 进住宅单元时应设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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