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桥6墩承台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内容摘要: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成员尊章守纪,坚守 17 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6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领导。 7 本组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治重复事故的发生。 8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强迫工人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 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 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 时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要求,搞好安全学习,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协助班组长督促检查班组人员作业前对使用的工具、机械电设备、施工设施、作业环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班组长采取措施。 4 检查、维修、保养本班组的安全用具、设施、标志等。 5 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协助班组长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协助班组长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 挥行为,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安全员的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擅自开动或使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工具设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不得私自拆改。 爱护 18 安全标志。 4 工作前必须检查本岗位工作环境 、机电设备、工具材料、安全装置、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性能是否良好,安全有效,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或向班组长报告。 工作中集中注意力,认真操作,随时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发生事故或未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员保护事故现场,参加班组事故分析,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6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互相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向新工人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指导他们安全操作,关心他们的安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有权拒绝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无安全卫生保障措施的作业,并立即报告 或越级报告,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1 项目经理应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现场特点及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 开工前,应及时召开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 , 落实到人。 3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 , 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 ,不得上岗作业。 4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 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状态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对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5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 ,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6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行走起重机等特种 设备 必须经过 国家主管部门 检测并取 得合格证书 ;施工现场的起重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 19 相关规范执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7 对施工现场所毗邻的构筑物及特殊作业环境,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8 对施工现场 进行封闭 , 道路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9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的作业人员(即根据作业环境穿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等),不准上岗作业。 10 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图布置方案设置各项临 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 11 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 安全奖罚制度 根据现场实际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分 明,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办法 个人行为违章处罚标准: (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扣帽带者,罚款 50。 ( 2)、水上作业不安全带者,罚款 100 元。 ( 3)、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穿裙子、高跟鞋者,罚款 50 元。 无证违章操作处罚标准: ( 1)无证操作电、气焊作业者,罚款 500 元。 ( 2)无证操作驾驶场内行走机械设备者,罚款 500 元。 ( 3)无证进行起重、电工作业者,罚款 500 元。 严禁违章指挥,违者罚款 500 元;严禁违章作业,违者罚款 100~ 200 元。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 机械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 100~ 200 元。 严禁私自下江、河、湖游泳,违者罚款 200 元。 20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运和拆除,违者罚款 100~500 元。 汽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自己操作驾驶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如有违规,每次罚款 500元 ,同时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罚 10 无证驾驶机动 车辆者,罚款 500 元。 1非本项目部(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对私自进入的,值班人员有权劝其离开;对私自进入而造成自身伤害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因私自进入造成他人伤害事故的,交由施工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确系工作需要进入我施工现场的外企人员,须有我方人员陪同,并应遵守我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以上罚款规定的执行办法为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开具罚款通知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在当月奖金或工资中扣除,属分包单位人员,交财务部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1 所有参加本工 程项目建设的 协作 单位、劳务作业单位都必须与本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 协议 ,并遵守本办法规定。 1项目部有关部门在签订租赁、分包合同(协议)和临时借调、借用施工机械设备时应认真审查审核安全资质等证书以及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将有关资料报安 监 部备案。 凡无安全资质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的单位、设备、 车辆 及人员,应严格禁止使用。 1上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如有未尽事项,项目部有权及时补充修正。 (二)、安全奖励办法 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段(工区)、班组和协作单位以及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经项 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给予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月度安全奖:项目部将从综合月度奖金中提取 20%作为当月的安全奖,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足额发放月度安全奖。 项目部设置班组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1 面,每季度评先一个安全生产先进一个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获得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的班组,在每季度末,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给予该班组适当的奖励。 对主动查找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的个人,视情给予表扬并予以 100 元500 元奖励。 对于紧急情况下,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个人,安监部 21 将提请项目部主要领导讨论,给予重奖。 (三)分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部是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基础,分部经理是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部安全生产负有完全责任,在分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分部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二章 分部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分部应根据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针对分部重大危险源,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预控措施,加强过程控制,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四条,每月根据分部重点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工作计划。 第五条,分部应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对施工人员(包括协作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危险源、预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教育。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第六条,根据项目部 管理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分部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七条,分部和协作单位在施工中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应做好记录。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求 22 第十条,施工场地、道路、排水应保持畅通。 施工材料、构件、各类工机具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氧气瓶、乙炔瓶的保管和使用符合有关 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护栏、安全网以及“三洞四口一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必须齐全有效,并有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所设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或维修需要移动或拆除时,必须经施工主管人员或分部安监员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加强检查、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起重,吊具、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或 2M 以上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 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分部应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分部要对本分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和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部对分部考核评分办法,分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为 20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 1 分。 一、未建立分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 二、未进行施工工艺危险(点)源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的; 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四、不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或无会议记录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或无检查记录的; 六、项目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时完成或没有整改结果反馈的; 七、不按时报分部安全工作计划和危险源控制措施月报的; 八、事故发生后,不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 第十六条,分部每发生一起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 5~12 分;每发生一起 23 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当月安全生产无分。 第五章 事故处罚 第十七条,分部每发生死亡 1 人安全责任事故,对分部经理扣款 1500 元;对分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各罚款 1000 元;对事故责任人(含工长、技术员、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 1000 元 以内的罚款。 第十八条,分部每发生重伤 1 人安全责任事故,对分部经理扣款 800 元;对分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各罚款 500 元;对事故责任人(含工长、技术员、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 500 元以内的罚款。 第十九条,此处罚办法同样适用于其它部室作业班组、协作单位。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使参加施工的人员能了解基本的工艺流程,提前预见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事故隐患,及时作好安全预防、预控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每一单项工程都应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一般单项工程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 全技术交底要清楚地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如安全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安全技术交底应在该单项工程开程开工前进行,使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进行预控,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技术交底单应由单项工程。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