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租赁协议内容摘要:

乙方 自行 负担。 甲方 出租 给乙方的租赁宗地及建筑物,在乙方租赁使用期间, 如遇国家征用,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 下方案实施 补偿 : 租赁宗地的 土地征用费 、 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 和 拆迁安置 补偿费均归甲方所有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使用租赁宗地及建筑物的期间收取乙方租赁费, 向乙方退还剩余租赁费用。 甲方出租 给乙方的租赁宗地及建筑物 产生 的所有 税 费 , 均 由 乙方 负责承担。 如 因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需 由 甲方代乙方先行支 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实际 2 支付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 偿还该费用。 乙方依据本租赁协议取得的甲方宗土及建筑物 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 甲方需要转让、抵押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保障乙方按照本协议享有的租赁使用权。 乙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