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安全工作手册内容摘要:

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门卫是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线,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开展校园巡逻,及时制止不良现象和行为。 任课老师是上课期间安全直接责任人,其间要管理好本班学生,发现有学生缺席,须及时同班主任联系。 教师演示实验要关注实验的安全,学生实验前教师要强调安全操作方法。 实验中,要加强巡视,及时制止不 安全行为。 实验结束后要及时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药液、刀具等危险物品外带。 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以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践踏等事故案例,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体育教师必须树立起很强的责任意识,其间必须认真组织、管理好学生,严禁放羊式教学。 上课开始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向学生讲清动作要领,落实好保护措施。 体育教师要通过班主任或学生本人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对患慢性病、先天性体制特异的学 生应区别对待,开展适当活动。 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劳动工具,及时处理好工作遗留物,以防学生造成伤害。 ( 二) 旧莫乡中心学校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室适与外界联系电话应有来电显示功能。 有专人担任门卫,负责对进出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值班等工作。 学校门卫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 1) 无刑事犯罪记录; ( 2) 无治安处罚记录; ( 3) 无精神病史; ( 4) 身体健康,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 5) 经保安公司专业培训,持保安人员上岗证。 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 行工作职责,着统一服装上岗,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校内人员中途出入学校,必须履行出入校手续;外来人员出入学校必须凭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出入证进出校门。 门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行礼致意,问清来意,必须先与接待人电话取9 得联系,征得接待人同意,然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入校登记手续,离校时 应做好登记。 来访、参观单位或团体须事先与校方联系或经校方允许,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校。 参观团体由接待部门负责接待、讲解。 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外来人员的证件及物品,对有可 疑迹象的人及危险物品、动物要严格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应急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学校,严禁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 外单位机动车禁止进入校园,学校、教师及运菜、运送教学用品等的有关车辆需入校内必须经校方允许,才能进入,进入校园需按规定路线慢速行驶,不准在校内鸣喇叭,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自行车进入校门,骑车人应下车推行,违者予以批评教育。 门卫人员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者,应出示有效凭证,门卫 人员有权对其检查并进行登记。 携带公物(材料设备)出门时,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人员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 旧莫乡中心学校 校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由学校总务主任组织安全员及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检验。 节假日前后,强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前后,以及可能涉及安全的突发情况发生后,学 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前后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在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 中心学校。 学校应当在校内 高地、水池 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并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检查情况做好台帐记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核查。 (四) 旧莫乡中心学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发生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定期检查。 10 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特种设备运行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由具有维修 资质的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结构。 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质量技监部门办理注销。 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综合教育科、教育后勤保障中心、教育技术装备站。 (五) 旧莫乡中心学校 危房报告制度 发现有房屋危险情况时,应及时做好正确的避险措施,疏散有关人员,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严格限制人员出入。 发现危房险情,应及时报告 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 接到危房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有关学校,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协助学校做好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危房维修期间,学校应当做好相关保障措施,防止师生进入施工现场。 中心学校 要加强对危房情况的了解,协调各部门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监督 该 学校启动应急方案,防止产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六) 旧莫乡中心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方法》,结合本 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 演练要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并做好书面总结。 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消防意识,学会消防自救、互救技能。 各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的存放、保管和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按规定配备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任何人不 得随意移动和损坏,并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加强水、电、煤气设备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用电、用煤气安全。 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师生,组织力量灭火并立即11 报警,同时将情况上报 乡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逐级上报。 (七) 旧莫乡中心学校 使用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不同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水、电、煤气更好地为教育和生活服务,制定本制度。 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人人有责。 自觉遵守安全用水、用电、用煤气的规定,维护相关设施设备,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水电工、专业人员或具备一定相关技能的人员实施。 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宿舍及其他场所私自接装水管、水龙头、电线、电器、煤气管、煤气灶等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禁止在水管、电线、煤气管上悬挂物品;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电器的金属外壳。 对水、电、煤气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生漏水、漏电、漏煤气或电路老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保持相关 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时,要关闭电源、水龙头,以防发生事故。 对于违规使用水、电、煤气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煤气,养成正确使用水、用电、用煤气的好习惯。 (八) 旧莫乡中心学校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卫生部和教育部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本 乡 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详见附件),责任到人,并且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食堂(包括学校自办食堂和承包食堂)必须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 证的经营准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验证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建立台帐制度,以保证其质量。 食品贮存、加工及供应、餐具消毒等应严格按照《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消毒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学校必须12 对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对健康体检证明进行验证。 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教育行 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并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 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 保留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和教育部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 予责任追究。 (九) 旧莫乡中心学校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 制定相应的“实验室使用规则”,“实验仪器借还制度”;“ 实验仪器报损、报废和赔偿制度”等,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实验室仪器、药品的帐目管理: ( 1) 健全实验仪器、药品(含放射物质,下同)管理档案; ( 2) 对所有仪器、药品根据配备目录编号登记入帐; ( 3)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和易耗品的明细帐,并做到定橱、定位、定时,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实验室仪器、药品的存放管理 ( 1) 仪器、药品等必须分割储藏。 ( 2) 要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 3) 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 ( 4) 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存放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道,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实验准备工作管理 按实验联系单位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 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十) 旧莫乡中心学校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在开学初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公示栏、黑板等形式告知其监护人,新生入学应当采取书面告知形式。 学校日常作息时间发生变化,应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 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任课老师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应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因故中途离校的,应在校方和监护人取得联系,经学校和监护人同意后,持13 学校出具的出门单,由门卫做好出入登记,方可离校。 学生监护人应将被监护人的特殊情况如 实告知学校,如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等情况的,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将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学生在校学习或外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发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立即进行救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并依据有关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校要与监护人及时联系,及时采取 医疗措施等有关措施。 学校在组织有关教学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对身心存在问题的不适合参与活动的学生要书面告知家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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