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模板内容摘要:

使赎回请求权之日起 七十五( 75) 天内实现前述赎回的,投资方有权要求赎回义务人按照投资方与其指定的第三方谈定的条件和价格共同出售公司的股权。 如果投资方出售公司股权所得的收益少于赎回价款,赎回义务人出售公司股权的所得应优先用于向投资方支付赎回价款与投资方出售公司股权的价格差,赎回义务人在向投资方支付了全部价格差后才可将上述出售股权所得用于其它用途。 股份出售权 合格首次公开发行后,投资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反稀释条款 在公司合格首次公开发行之前,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行任何股份 (或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 ),且其发行价格( “ 新低价格 ” )低于投资方 取得公司股权的价格(按各投资方的投资款除以其持有的经摊薄后公司股权比例计算) ,则投资方有权以零对价或届时法律要求的最低对价进一步获得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股份 (或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以下简称 “ 额外股权 ”) ,以使得发行该等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行任何股份 (或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 )后,投资方对其所持的公司所有股权权益 (包括 本次股权转让和 本次增资中投资方取得的股权和以零对价 或法律要求的最 低价格 进一步获得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出资额或新发行的任何股份 (或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 ))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新低价格。 为本第 条之目的,公司或原股东有义务以零对价或 届时 法律要求的最低价格向投资方发行或转让额外股权。 公司为股权激励的目的向员工发行股权或股份或经投资方提名的董事批准的其他 出于激励目的的员工持 股安排下发行的股 10 权或股份不受本条约定限制。 权利延续 为上市目的,公司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各方将继续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不竞争 杨凤志 先生外的 原股东应全职及 全力 从事公司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发展公司业务,保护公司利益。 未取得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原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从事、经营、参与任何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实体或向该等实体提供 咨询或 服务。 知情权 只要任何投资方在公司中持有任何股权,公司应向该投资方交付 (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关的 )下列文件: ( 1)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九十( 90) 天内,提交经由投资方认可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财务会计准则 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 2) 每个会计月份结束后的 二十一( 21) 天内,提交未经审计的根据中国财务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 3) 公司送交任何股东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以及 ( 4)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三十( 30) 天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公司年度预算。 投资方应享有对公司及其任何关联公司的设施的检查权,投资方有权在任何时间视察并检查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资产,调查公司、财务、经营 记 录并做出复印或摘要,投资方可不时地就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或提出问题,公司应予 及时回复和提供相关的材料、说明。 该等知情权和检查权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之时终止。 权利转让 当投资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时,投资方按照本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及 增资协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可与该部分股权一并转让,即受让方(公司的竞争方除外)将因受让该等股权而享有本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增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的所有投资方的权利并承担投资方的义务。 为此目的,投资方应书面通知公司该等转让,且受让方应承诺其将承担转让投资方在本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增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等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 11 第四条 股东会 股东会职权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包括: (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 8) 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 10)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合格首次公开发行完成之前,公司股东会在审议以下事项前,应事先与投资方进行沟通并取得所有投资方或 XXX 所提名董事的书面同意方可做 出决议 : ( 1) 公司发行任何证券、进行任何股权融资或承担任何上述义务; ( 2) 变更投资方持股数量及 /或股东权利; ( 3) 修改公司章程; ( 4) 分配任何红利; ( 5) 改变公司董事会人数; ( 6) 合并、兼并、公司重组和 /或其他导致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企业大部分资产转移,或使得公司、子公司或 公司控股的企业发生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交易; ( 7) 改变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8) 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 30 万元的管理人员的年薪,且年涨幅超过 15%; ( 9) 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 ( 10) 借款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超过 500 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资产上创设任何第三方权利; ( 11) 与任何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上述人员的关联方进行交易; ( 12) 购买任何价值超过 100 万元的不动产; 12 ( 13) 在连续 12 个月内从事任何正常业务经营 之外的、累积价值超过 100万元的交易或一系列交易; ( 14) 通过年度预算; ( 15) 任命或重新任命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16) 任命、变更公司的审计师; ( 17) 每月单独或合计超过年度预算 100 万元的开支; ( 18) 回购公司股份; ( 19) 解散、清算公司; ( 20) 终止或实质性变更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 ( 21) 任何子公司从事上述行为; ( 22) 从事经合理预期可能对股权持有者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投资方承诺,本条之约定旨在根据法律法规在公司建立有效的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不谋求取得公司控制权 或者共同控制权。 同时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且合理 地 行使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滥用控制权,以保障投资方的合法利益。 本协议第 条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中止,并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被撤回、失效、否决时自动恢复。 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除第 规定的事项外,其他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由合计持有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及监事会 董事会组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设 5 名董事, XXX 有权向公司委派 1 名董事,并有权 指定 一 名董事会观察员。 13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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