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鉴定协议书广东诚安信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会计鉴定协议书内容摘要:

务: 在 年 月 日之前为乙方的鉴定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为乙方鉴定 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鉴定费用。 二、鉴定机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程序和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鉴定,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文书。 乙方的义务是: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鉴定业务,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文书。 由于鉴定人受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鉴定中未予发现的情况。 因此,本所的鉴定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鉴定单位的责任。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鉴定单位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及被鉴定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如无特殊原因影响, 乙方 将于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司法会计鉴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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