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内容摘要: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报价应根据本单位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同时要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升降等风险因素,竣工结算时不论增减,不予 调整。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 (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 )、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 (发包人 )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 (承包人 )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18 价方式。 18 招标控制价 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建设工程在进行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 设立招标控制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13 项 ) 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一个项目只能设立 一个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编制,并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计取标准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项目措施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综合考虑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需要,选择典型工程测算并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 招 标人应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和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调整系数幅度范围确定招标控制价。 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应明确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不得采用定额预算价总价下浮的形式,调整幅度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费用的综合单价计算中得以体现,其他项目费(计日工除外)、规费、税金及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不得在调整范围。 招标控制价计算程序如下: 招标控制价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工程量 *综合单价 材料暂估价) *( 1招标调整系数) +材料暂估价 二 措施费用 (一) *费率或(工程量 *综合单价 材料暂估价) *( 1招标调整系数) +材料暂估价 三 其它项目费用 计日工 *单价 *( 1招标调整系数) 四 规费 (一 +二 +三) *费率 按规定计取 五 税金 (一 +二 +三 +四) *费率 按规定计取 六 工程造价 一 +二 +三 +四 +五 19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 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包括:封 — 表 — 0表 — 0表 — 0表 — 04— 表 — 0表 — 0表 —表 — 1表 — 11— 表 — 12(不含表 — 12— 6~表 — 12— 8)、表 — 1表 —15— 表 — 15— 2)。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 工程量 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 采纳的招标价调整系数值及有关说明 等 ,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编制深度 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项。 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实施备查制度。 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当天,应持招标控制价有关资料与填写的《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查受理单》一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备查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成果等文件(含电子文档)。 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10 天前 经海安县 招 标 投标办公室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 具体公布时间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5项。 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开标 7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 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 5 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3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 由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修改。 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诉,投诉人要求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进行20 复核。 复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177。 2%以内(含177。 2%)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 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在177。 2%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 或 价格的子目, 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不可竞争费用 08 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第 1 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合并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第 1 项,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仍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 09 费用定额中规定标准计取。 该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应足额计取,不得参与竞争,施工单位同时应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 在编 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 09 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暂定费率估算 后 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奖励费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 估算 后 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竣工结算时按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 未经核定,一律不得计取。 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21 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 额计算。 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通建工〔 2020〕 136 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计取标准调整为 %,计取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之和。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 09 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取。 税金按海安县现行规定的标准 %执行。 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工程造价中单列。 本工程不 可竞争费用费率标准如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园林绿化费率或元 01 规费 工程排污费 A+B+C 0% 02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A+B+C % 03 社会保障费 A+B+C 3% 04 住房公积金 A+B+C % 05 税金 税金 税前造价 % 06 措施项目清单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 A % 07 其他项目清单 暂列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 项 详见清单 注:上表中 A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用, B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C其他 项目清单费用。 22 依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三方的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行给付。 根据国家现行收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 100万以下为 %, 100万 ~500万为 %, 500万 ~1000万为 %,1000 万 ~5000 万为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列在暂列金额明细表中。 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 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内容和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同工期执行中标单位投标函中的工期,投标函中所填写的工期期限不能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期限; 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 其他要求 养护考核: 承包期内中标单位必须按 《海安县公共绿 地养护技术规范》、《海安县公共绿地管护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等相关的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养护管理。 工期要求: 非业主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扣罚中标方 2020 元。 缺陷责任期:二十四个月。 自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要做好施工区域内死亡苗木的补缺、除草、浇水、治虫、修剪、施肥、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补植缺陷责任期自补植之日起计算,小规格苗木死亡后须及时补植或在第一个适宜季节补植到位,否则,延长一个年生长周期后验收,补植苗木规格与招标时规格相同。 凡栽植苗木规格、密度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私自变 更,则不予验收23 并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按该品种中标价的 3 倍扣罚。 本工程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五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零 份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 叁 份), 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 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当采用多因素 综合评估法以及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评估 法时 ,投 标文件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 (技术标 )第二册 (商务标 )。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 (技术标 )和第二册 (商务标 )应分别密封 ,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如需提供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的,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应分别夹(装)在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中。 综合评估 法时,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 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 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注:采用资格后审时, 投标文件分为 资格后审资料包 、技术标、商务 标 、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四 部分。 资格后审资料 包、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必须分别密封。 资格后审资料包、 技术标 、商务 标 、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都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并在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可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 的授权委托人 须 凭授权委托书原件 在前附表 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 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4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 (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 开标、评标和定标 、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种方式 价格单因素 综合评估 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评估 法 多因素 综合评 估法 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18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按招标文件第 20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的规定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 签字确认 后 ( 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 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 ,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 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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