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系统“六五”普法方案内容摘要:

督和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 三 ) 公共文化事业单位 1. 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 图书馆、文化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博物馆、美术馆适时举办廉政文化展览;鼓励创作宣传法治理念的文艺作品;注重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法制信息资源共享。 2. 贯彻实施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法规,提高本单位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加强公共 文化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大力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保障和扩大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参与文化活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 3. 提高本单位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 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规范单位的经济活动,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防范法律风险。 4. 开展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宣传贯彻鼓励文广文艺创作和文艺创新的各项政策,尊重和保障文艺工作者文艺创作的自由和权利。 ( 四 ) 文化企业和文化经营者 1. 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依法办理企业设立、变更、 终止的相关手续,自觉接受文化部门执法检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诚信守法,依法办事。 2. 依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学习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财会税收制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3.积极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核心竞争力;学习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 五 ) 文化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按照登记管理法规,严格履行设立、变更、终止登记和年检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建立健全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 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自身章程,在文化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活动。 根据国家公益性政策法规,依法争取资助和捐赠,并将其用于规定的业务活动。 上述各单位开展“六五”普法的基本要求: ( 一)领导带头,做好表率。 按照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 司发 〔 2020〕 10号 )要求 , 完善并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法制讲座制度,充分发挥 领导干部 在 普 法、依法行政和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中的 表率作用 ,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 办事 的 意识和 能力。 ( 二 ) 健全制度,搭建平台。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执法人员质证上岗制度等,实现普法工作的制度化。 依托互联网、刊物、电台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普法网络,定期编发法宣资料,促进文化法制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 三 ) 创新形式,整合资源。 不断进行观念、内容、形式、机制等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群众性和文化品味;充分利用“ 4 26” 世界知识产权日 、“ 5 18” 国际博物馆日 、 6月份的 “文化遗产日”、“ 12 4” 法制宣传日 及国家和省文化类法律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日, 结合 日 常工作,开展 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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