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员工请休假制度内容摘要:

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假 30天。 不符合规定生育条件的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假 7天;孕期满 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假 10天。 休假期间,不享工效工资待遇。 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限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婚假 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给予婚假三天; 员工双方符合 晚婚条件的(男年满 25岁、女年满 23岁),给予晚婚假十二天; 如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另给予往返路程假。 (六)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抚养人)死亡时,给予丧假六天; 如到外地赴丧的,可另给予往返路程假。 (七)探亲假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不含享受寒署假待遇的学校员工),与父母、配偶以及抚养人不同住一地的,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可按《国务院关于员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申请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若因工作需要两年给假一次的,给予假期 45 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 15天;现役军人家属给予假期 30 天; 另根据实际需要可给予往返路程假。 员工申请去港澳探。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