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抢及未上《公告》或购买日期不足《公告》有效期的车辆(拖拉机不需查询《公告》),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机动车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拖拉机按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公安、国税和农机监 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从简从快、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深入辖区 山区 、 村寨 集中查验、集中检测、由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 或 农机 站 )发放牌证等方式办理注册登记。 对规定期限内不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一律作扣留、收缴处理。 对达到强制注销的车辆,车主主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公安和农机监理部门、报废车回收企业要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建立便捷的移交渠道,由报废车回收企业及时解体销毁,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或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解体残值费、回收证明及注销证明等返还给车主。 对已自行解体处理的,车主需向辖 区公安交管部门、农机监理部门提交整车外观、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解体过程照片,持相关牌证到公安交管、农机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对不按规定期限自行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一经查获、强制报废,并交报废车回收企业强制解体,其解体残值费上缴国库,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8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对长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车辆,对整治期间主动申请检验的车辆,由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部门进行登记汇总,按照车类、数量、由机动车检测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派流动检测车 和检验员进行上线或人工检测,由公安交管部门或农机监理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对不按规定期限参加年度检验的车辆,一经查获,强制扣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 派出所、 XX 派出所、 XX 农机 站 要对申报登记和 各自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摸底排查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制作《限期办理机动车手续通知书》,通知未申报登记的车主及时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社区、村委会和镇属各有 关部门要对道路隐患路段、客货运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人、车、路、场(站)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并收到明显效果。 社区、村委会要 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20 年 11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 社区、村委会 、部门要写出总结报告,及时上报 镇 整治办公室。 镇 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对各 社区、村委会 、镇属各有关 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标准另行下 9 发),对工作卓有成效的 社区、村委会 、 镇属有关 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 励,对工作滞后的各 社区、村委会 、 镇属各有关 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对验收不合格的延长整治时间。 六、镇政府,社区、村委会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 组织领导、督促各 社区、村委会 和有关职能部门 站所 认真按本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清理整治的相关要求,研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辖区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发现不良倾向及时有效化解,坚决避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长效机制及负责对开展无牌无证车辆整治工作的总结,向社会通告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 做到人、财、物到位,实现辖区内没有无牌无证机动车。 (二)社区、村委会 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肃性;监督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 认真开展“七个必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抽调相关人员逐村 、逐户对拥有的各类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逐车逐人的清理登记,确保不漏一 村一 车一人,做到 辖区 底数清、台账明。 按照上级 政府 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村特有的宣传工作优势,向村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村道路安全 形式 ,采取 相应 的对策和 措施;对发生 在 本村。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