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集团待处置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失核查内容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3 页 共 5 页 对于长期投资损失,应当具有长期投资形成过程中的所有业务、财务档案复印件,关于长期投资损失形成过程的说明,以及下列证明中的一种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的资产负债表; 被投资单位的工商注销登记等证明。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附件:《 关于认定待处 置资产损失的申请 》的规范格式 关于认定待处置资产损失的申请 x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京财企一 [20xx]707 号文《北京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及集团要求,截止 20xx 年 月 日,我公司清查出拟 核减国有权益 的国有资产损失共计 万元,分类情况如下: 应收款项损失:共计 万元,其中: ( 1)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有催收协商记录且最近两年没有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共计 万元,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追偿的应收款项共计 万元。 相应书面凭据如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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