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审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条 审计工作底稿附有的审计证据主要有: (一)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证、公证或者鉴定资料等; (三)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证据。 第七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人员逐事逐项编写,做到一事一稿。 第八条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观点明确 ,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应当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资料如有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第十条 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当具有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当注明索引号。s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编审办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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